子公司销户进项税额转出能够抵扣吗?
2022-12-07 17:36
子公司销户进项税额转出能够抵扣吗?
依据《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企业增值税多个政策的通知》(税务[2005]165号)第六条要求,一般纳税人销户或被撤销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变为一般纳税人时,其库存商品未作进项税转出解决,其进项税额转出也不予出口退税。根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第三项要求,配有多个组织并推行统一核算纳税人,将货品从一个组织移交别的组织用以市场销售,应视同销售,但有关机构建在同一县(市)的除外。依据上述要求,开设在外面县区的子公司销户时,库存商品由子公司挪到总机构应视同销售,留抵的税款做为子公司进项税在推进的销项税中正常的扣减,而不可以在企业所得抵扣。
上一期进项税额转出如何做帐?
1、结转成本进项税:
借:应交税金-销项税(转走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
2、结转成本销项税:
借:应交税金-销项税(销项税)
贷:应交税金-销项税(转走未交增值税)
3、结转成本应缴纳税费(即进、销差值):
借:应交税金-销项税(转走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销项税-未交增值税
4、具体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销项税-未交增值税
贷: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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