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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审协会对经责审计等二项规则征建议

2022-12-19 18:02

中国内部审计研究会公布《关于征求审计档案工作、经济责任审计两项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通知》,公告显示,为了适应内部控制审计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准则管理体系,中国内部审计研究会于2014年开启了财务审计档案管理工作、审计工作二项新准则的制定工作任务,目前已经构成了征求意见,针对群众征询建议。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内审人员明确提出意见与建议,并且于2015年12月7日前把建议发到中国内部审计研究会规则与学术部电子邮件,将依据多方反馈建议对征求意见开展健全后正式公布。

内部控制审计具体准则——财务审计档案管理工作(征求意见),分成通则、一般标准、财务审计档案范畴与排序、纸版财务审计档案著录及打印装订与转交、电子器件财务审计档案创建及转交与接受、财务审计档案存放和运用、附录等,适用各种组织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以及所从事内部控制审计主题活动。其他组织或工作人员接纳授权委托、聘请,筹办或是参加内部控制审计新项目,所形成的财务审计档案材料理应交还机构,并遵循本规则。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项目执行完成后,应当立即搜集财务审计档案材料,依照立卷标准和方式进行分类梳理、著录打印装订、组成卷和按时存档。

内部控制审计具体准则——审计工作(征求意见),分成通则、一般标准、审计重点、审计证据与方法、审计评价、财务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应用、附录等。本规则适用各种组织内部审计机构、工作人员从事的的审计工作主题活动。其他部门或是工作人员接纳授权委托、聘请,筹办或是参加审计工作业务流程,也应该遵循本规则。审计工作对象包含:党建部门、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下级独立核算单位的重要领导干部,及其下级非独立核算但承担经济发展管理职责企业的重要领导干部;公司(含金融企业)下级国有独资或控股公司的重要领导干部,以及对于经营效率造成深远影响或把握关键财产部门及机构关键领导干部等。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被财务审计领导人员的职责范围和执行保密责任状况,融合其所在机构或是原就职组织具体情况,明确审计重点。


内部审计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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