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能否抵税增值税进项税?
2023-02-21 15:34
职工教育经费是按照职工薪酬的一定比例获取用以职工教育工作的一项花费。单位职工不仅有获得劳务报酬的权力、具有团体福利的权力,也有接纳专业技能培训、继续再教育的权力,因此需要一定的教育投入。在收税的司法实践中,职工教育经费符合条件能够抵税增值费。
企业用以职工教育经费范畴支出获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按照规定可抵税,而需在福利费支出的有关进项税不可以抵税。职工教育经费能够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产品(含应税服务)在运转中产生的增值率做为计税基础而征收一种流转税。从记税基本原理中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经济、商品流通、劳动服务中好几个环节新增加使用价值或商品附加值征收一种流转税。推行价外税,也是由顾客压力,有升值才缴税没升值不征税。
全面营改增后,纳入职工教育经费的培训费用接到专用发票能够抵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要求,以下工程项目的进项税不可从销项税额中抵税:
(一)适用于非企业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团体福利或是消费的购进货物或是应税服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应税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在商品、产品所损耗的购进货物或是应税服务;
(四)国务院令财政局、税务主管机构要求纳税人自购日用品;
(五)此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商品的运输成本与销售免税政策商品的运输成本。
对比这一规定,企业用以职工教育经费范畴支出获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按照规定可抵税,而需在福利费支出的有关进项税不可以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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