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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局自做退票费用报销单据,是否为税前扣除凭证?

2023-02-28 14:52

我公司员工外出后产生火车退票费用,南昌铁路局不能提供退票费用税票,只有给予自做退票费用报销单据,请问我司能不能应用南昌铁路局自制退票费用报销单据做为进账根据税前列支,并抵扣,感谢!

答:火车票退票收取的费用并不属于给予应税行为,不出具增值发票。所取得的铁路线单据归属于所规定的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及隶属运输企业(含子公司)自主印刷的铁路线单据为合法的凭据,可作为抵扣的证明。

文档根据:

一、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铁路货运和邮政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票及税控系统应用难题的通知》(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3年第76号) 要求:“一、发票管理难题

……

(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及隶属运输企业(含子公司)可暂延用之自主印刷的铁路线单据,别的给予铁路运输服务纳税人以及提供邮政快递服务纳税人,其普票的应用由各地税务局明确。”

二、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1年第34号)要求:“六、关于公司提供有效凭据时间的问题

公司本年度所发生的经济成本、花费,由于种种原因未及时获得该成本费、费用合理凭据,公司在预缴税款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目产生额度开展计算;但汇算清缴时,应及时补充给予该成本费、费用合理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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