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贴资助金是否为免税收入
2023-03-01 14:53
政府补贴资助金是否为免税收入
国家补贴假如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制度规定的“由省级财政局、税务主管机构要求重点主要用途并且经过国务院批准的财政资金”,归属于免税收入。
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七条
收入总额里的以下收益为免税收入:
(一)财政补贴;
(二)依规扣除并纳入财务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性资金;
(三)国务院令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对于此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又进行了实际的描述:
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指财政补贴,就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列入全面预算管理事业编、社团组织等组织拨款的财政性资金,但国务院令和国务院财政局、税务主管机构另有约定的除外。
......
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指国务院令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主要是指所取得的,由省级财政局、税务主管机构要求重点主要用途并且经过国务院批准的财政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以下收益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益;
(二)对符合条件的住户企业之间的股利分配、收益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中国境内开设组织、场所非居民企业从法人企业获得与这家机构、地方有具体关联的股利分配、收益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收入。
什么国家补贴属免税收入
判断是否属于免税收入的重要依据是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税务[2008]151号)和《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税务[2011]70号)2个文档。依据上述文档,对公司从省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它单位获得应算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作为免税收入,在预估应纳税所得额从收入总额中扣减:
(一)公司可以提供要求资产重点用途资金拨付文档;
(二)行政机关或其它拨款资金政府机构对于该资产有专业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实际管理规范;
(三)公司对于该资产及其以这个资产所发生的开支独立完成计算。
公司将规定条件的财政资金作免税收入加工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出现开支但未缴回行政机关或其它拨款资金政府部门的一部分,应记入获得该资产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金额;记入应税收入总额财政资金所发生的开支,容许在预估应纳税所得额扣减。
对于该免税收入用以开支所产生的花费,不可在预估应纳税所得额扣减;用以开支所产生的财产,其计算出来的折旧费、摊销费不可在预估应纳税所得额扣减。
有关政府补贴资助金是否为免税收入,坚信通小编的介绍大家都已经了解到了。与此同时,小编就这些国家补贴归属于免税收入进行了简单表明。希望能对大家起到一定的协助。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