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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年度汇算清缴截至后,发觉申请不正确、逾期申报等诸多问题该怎么办?

2023-03-15 11:12

2017年度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刚结束,近几日今天我们就持续收到纳税人热线电话,比如:我司发觉已申报企业所得税存有数据信息申请不正确该如何挽救?是不是需缴纳税款滞纳金?我司不可抗力因素,没能在汇算清缴期内办理纳税申报该怎么办?对于诸位经营者提的问题我融合《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做好〈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条例〉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广大经营者一一做答。

问题一、什么是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做好〈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条例〉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二条要求:

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就是指经营者自自然年度终结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体经营停止之日起60日内,按照税收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及其它相关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自己测算本自然年度应纳税额和应纳所得税额,依据月度或一季度预缴税款所得税的金额,明确该自然年度需补或是退返税款,并提交所得税本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所得税年终税务申报、给予税务行政机关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还清全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款个人行为。

难题二、我司发觉已申报企业所得税存有不正确该如何挽救?

经营者发觉已申报企业所得税存有数据信息申请不正确一般分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觉当初公司所得税申报表不正确与汇算清缴期截至之后发现申请不正确这两种情况。

对于汇算清缴期内发觉当初公司所得税申报表不正确的情况:

依据国税发〔2009〕79号第十条要求,纳税人汇算清缴期内发觉当初公司所得税申报表不正确的,可以从汇算清缴期内再次申请办理所得税年终税务申报。

对于汇算清缴期截至之后发现当初公司所得税申报表不正确的情况:

纳税人汇算清缴期截至日之后发现当初公司所得税申报表不正确的,能够进行补充申报。涉及到补交税款的,自扣缴期结束次日起按日另收滞纳税金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难题三、我司不可抗力因素,没能在汇算清缴期内办理纳税申报该怎么办?

依据国税发〔2009〕79号第九条规范,经营者不可抗力因素,不可以在汇算清缴期内申请办理所得税年终税务申报或配齐所得税年终税务申报材料的,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申办延期纳税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要求,经营者、纳税人不可以按时办理纳税申报或是申报代收代缴、代扣代缴税金报告书的,经税务行政机关审批,能够延期申报。

经批准推迟申请办理本办法规定的申请、申报事项,必须在缴税期限内依照上一期具体交纳的税款或是税务行政机关核定税款预缴增值税,并且在批准的推迟内申请办理税金清算。

难题四、我司已经在汇算清缴期内办理纳税申报,但因存在独特艰难不可以按时缴纳税费,能否申请延期交纳?

依据国税发〔2009〕79号第十二条要求,经营者因有特别艰难,不可以在汇算清缴期内补交所得税款,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办理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经营者因有特别艰难,不可以按时缴纳税费的,由省、自治州、市辖区我国税务局、地区税务局准许,能够延期缴纳税款,但最多不能超过三个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有关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归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指独特艰难:

(一)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经营者产生很大损害,正常的经营活动遭受很大影响的;

(二)本期流动资产在扣减应对员工工资、社会保险金后,不能缴纳税费的。

省级城市我国税务局、地区税务局可以参考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批准管理权限,审核经营者延期缴纳税款。

经营者必须延期缴纳税款的,必须在缴纳税费届满前提交申请,并依据延期缴纳税款的相关规定申报有关材料。

税务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汇报之日起20日内做出许可或是不予以核准的确定;不予以核准的,从缴纳税费届满之日起另收税款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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