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发放个人所得税年终奖金能不能划入2019所得税清算申请?
2023-04-21 14:28
2020年1月发放个人所得税年终奖金能不能划入2019所得税清算申请?
评论时长:2020-01-04
资询目标:厦门税务局
难题具体内容:我公司于2020年1月派发2019年终奖金,交个税情况下发觉,1.2020年1月薪水税款所属期个人所得税累计数按新累计数测算了?2.此笔年终奖金为2019年度奖金,我本年度个人所得税超12万应该做年度汇算清缴,对于此笔奖励金,我如何在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清算内申请?3.到时候能不能自由选择按全年度一次奖励金申请或合拼入综合所得税申请?
回应组织:厦门税务局
回应时长:2020-01-06
回应具体内容: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厦门12366纳税服务核心回应:
尊重纳税人(义务人、纳税人)你好!您递交的在网上咨询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所示:
1、一个新的自然年度,累计收入、总计不征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总计专项附加扣除、总计专项扣除、总计依规确立的别的扣减按一个新的自然年度工作实践状况再次累积计算。
2、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审理2019本年度个税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事宜的通知》(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9年44号)第一条:“......根据税收法律法规,2019年度汇算清缴仅测算并还清年度综合所得税的退返或需补税金,不属于之前或往后面本年度,都不涉及到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及其经营者按照规定不会选择划入综合所得税测算缴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的。”
2020年1月发放年度奖金,税款所属期为2020年1月。义务人必须在代缴税款下月十五日内申请交纳。2019本年度个税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不属于2020年度发放薪水。
3、依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税务[2018]164号)的相关规定:居民企业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满足《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调整本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测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方式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所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划入当初综合所得税,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益除于12月所得到的金额,依照本通知应附分月计算后综合所得税率表(下称月度税率表),确认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独立测算缴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益×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企业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还可以选择划入当初综合所得税测算缴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企业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划入当初综合所得税测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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