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怎么办理(灵活用工的模式)
2023-08-02 17:26
许多灵活就业的朋友
心里有没有嘀咕:
如何参保灵活就业?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保险,是否与有单位的人参加保险有所不同?待遇水平会降低吗?
个人参保麻烦吗?找个地方“挂靠”社保省心省事吗?
这篇文章为你说清楚
灵活就业,参保不愁
首先,让我们弄清楚谁可以称之为“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务院发布〔2020〕27号)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兼职和新就业形式。
其实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很简单,有两种制度可供选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选择个人身份参加
这也是大多数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的保险方式。根据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兼职员工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承担,可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可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费。
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政策规定,16岁以上(不含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按档次缴费,各地不同,个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多付多得,长付多得。暂时选择较低的支付等级并不重要。当年的支付等级可以在每年支付前更改。具体标准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金额为准。
如何选择参保地?
不要迷茫,户籍限制已经放开。
目前,除了极少数地方外,各地都放开了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场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
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手续麻烦吗?
别担心,很方便。
拿着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卡等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办理保险手续。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也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等在线服务渠道,易于办理保险登记。
不仅如此,如果就业困难和大学毕业生在离开学校后两年内实现灵活就业,他们还可以申请社会保障补贴。具体标准按照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
一些灵活的就业人员,为了省事,也为了防止社会保障中断,花钱找机构缴纳社会保障,注意金钱和权益!
如何办理领取待遇?
不用担心,手续也很简单。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男60岁,女55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无论男女,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法定最低缴费年限后,可携带个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服务窗口或通过移动应用等在线渠道办理退休和待遇手续,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与“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障”不同?误解!
经常有传言说,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可以转化为员工的社会保障。不要相信!
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没有“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和“职工社会保障”的说法,更不用说两者之间的相互转移了。即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没有跨系统的费用转移。
那么,以个人身份缴纳保险和有单位的人参保险有什么区别呢?真的不如单位参保划算吗?
当然不是!
待遇计发方式相同——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作为个人参加保险,缴费由个人承担。虽然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的确定方式与单位职工不同,但灵活就业人员和单位职工的养老待遇计算方式相同。也就是说,在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因素相同的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的待遇与单位职工相同,待遇水平不打折扣!
按照多付多得、长付多得的原则,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的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转移连续方便——
有朋友问,现在灵活就业,以后去企事业单位怎么办?或者现在在企事业单位工作,以后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会中断吗?
别担心!您的养老保险待遇关系可以“无缝衔接”。
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应当在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地方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所有存储金额均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无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跨省流动就业的,可以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按照国家规定向新参保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以前有单位,后来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保险。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当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申请。
年限不够,缴费中断
能一次“买够”吗?别相信!
“一次性支付3万元,每月收到700元”,“如果你没有支付或社会保障中断,你可以支付”。。。灵活就业的小伙伴可能收到过这样的“广告”。敲响警钟,不要上当!
根据政策规定,被保险人应按时支付,符合条件,每月领取养老金,那些所谓的“有办法帮你支付社会保障费”谎言,不要相信!
失业后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保险,
拿不到失业金?别担心,待遇不影响!
《关于进一步顺利申请失业保险待遇的通知》明确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贴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经办机构不得依法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也就是说,如果失业者满足两个条件:1年以上参加保险,不因自身意愿中断就业,即使他们目前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他们也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中国约有2亿灵活就业人口。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险问题不仅重要,而且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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