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企业申请

税款筹划忌讳:可用政策法规不正确

2021-08-10 17:27

  纵览一些缴税筹划计划方案,普遍的难题关键有以下几类:一是筹划缺乏政策法规基本,即合理合法不具有。具体表现在政策法规已无效或应用领域错误,或是对税收法规了解不及时,或是误用政策法规等。二是单纯性为税而筹划,不考虑到非流动负债,特性是一厢情愿搞筹划,沒有在意筹划目标的关联企业经济发展权益转变 。三是筹划计划方案挑选规范存有错误观念,具体表现在以单一税收或全部税收节省额为规范,以纯利润或现钱净流量为规范,不考虑到经济成本;不可以区别纯利润与现钱净流量指标值在缴税筹划中的功效,造成 筹划计划方案挑选不成功。文中关键探讨可用政策法规不正确的筹划实例。

  实例一
  2006年,某大中型国企(上市企业,股利支付率税率为10%)给权威专家年薪50万元,有三种派发方法:一是薪水加奖励金方式,二是年薪制,三是发工资加收益。在其中“计划方案二:年薪制”的根据是《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花了7天时间),该通告要求,对实施年薪制的企业管理者获得的薪水、薪酬个人所得应缴的税金,能够推行按年测算、分月预缴税款的方法计税,即企业管理者按月领到的基本上收益,应在扣减80零元的花费(之后调节为160零元)后,按税率测算应缴税金并预缴税款,本年度终结领到经济效益收益后,累计其全年度基本上收益和经济效益收益,再按12个月均值测算具体应缴的税金。权威专家应缴个人所得税为[(500000/12-1600)×30%-3375]×12=103740元。

  评价:计划方案二可用政策法规已废止。根据《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七条:“本通告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要求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要求实行。《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在我国地区有居所的本人获得奖励金缴税难题的通告》(国税发[1996]20六号)和《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企业管理者实施年薪制后怎样计税个人所得税的通告》(国税发[1996]10花了7天时间)与此同时废除。”得知:《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花了7天时间)文档如今已无效,文中的计划方案二的根据已废止。因此 计划方案二的筹划不成功。

  实例二
  某房产公司开发设计一幢办公室用房子,总市场价为15五百万元,获得土地资源合同款为4000万元,项目成本为五千万元,开发设计花费为以上二项的10%,别的可扣减的税费为1000万元。

  缴税筹划前的土增:扣减新项目为4000+5000+[(4000+5000)×(10%+20%)]+1000=12700万元。

  土地资源增值额为15500-12700=2八百万元。

  土地资源增值率为2800÷12700=22%.

  应缴土增为: 2800×30%=8四十万元。

  缴税筹划后的土增:(提升建设工程成本费200万元后)

  扣减新项目为4000+5200+[(4000+5200)×(10%+20%)]+1000=12960万元。

  土地资源增值额为15500-12960=25四十万元。

  土地资源增值率为2540÷12960=19.59%.增值率小于20%,免税土增8四十万元。

  缴税筹划实际效果:扣减提升的建设工程成本费后,还避税6四十万元。

  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六号)第十一条要求:“经营者修建一般规范住房售卖,增值额未超出本细则第七条扣减新项目额度之和百分之二十的,免税土增;增值额超出扣减新项目额度之和百分之二十的,应就其所有增值额按照规定记税。”房地产业公司出售写字楼,土增增值率尽管小于20%,可是因为其为写字楼,并不是一般规范住房,因此 不可免税土增,应按照规定交纳土增。事实上该房地产开发商应缴土增为2540×30%=762万元。再加上投入的建设工程成本费200万元,总共开支962万元,该筹划计划方案不行得通。

  实例三
  某公司是我国大中型关键公司,2006年因为市场拓展必须 ,现急缺增加一台电子产品用以车胎生产制造,该安装设备简单。该机器设备价格行情一百万元,使用期限5年,税收法律要求的使用寿命为5年,不考虑到折旧要素。企业能够根据三种方法获得该机器设备:从甲汽车租凭公司融资租入该机器设备,租赁期5年,每一年年底需付款房租2六万元,租用服务费随第一期房租付款,租用满期后可得到 机器设备的使用权;乙企业能够给予该机器设备的售后回租,每一年末仅需付款的房租2五万元,投资者规定的必要报酬率为10%;从贷款银行选购该机器设备,货款利率10%,必须 5年内每一年年底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息贷款。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