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评定方法及税收优惠政策现行政策(详解)
2021-08-13 17:07
昆明地区各地区的研发支出加计的产品研发项目备案工作中陆续逐渐,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最大能够抵税达到175%的重大利好再度变成中小微企业关心的热点话题。我国刚发布了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的评定系统软件,公司也相继开始了自身的试点工作,那麼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评定方法、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评定系统软件、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到底是怎么来一文看懂呢?
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研发支出稅前加计的12个网络热点常见问题(含2017年版所得税本年度申报单填写CASE)
2018-01-19 台州市我国税务局
编后语:为进一步促进全民创业大众创业,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发展,增加对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的精确适用幅度,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和国家科技部制订下达了《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税务总局〔2017〕34号)、《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确立了提升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科学研究开发设计花费稅前加计占比的现行政策及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的标准和管理条例。我区将根据几集专刊,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的研发支出加计最新政策开展分析,供大伙儿参照。
1、问: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的研发支出最新政策怎样加计?
答:依据税务总局〔2017〕34号要求,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进行产品研发主题活动中具体产生的研发支出,未产生无形资产摊销记入损益类的,在按照规定按实扣减的基本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内,再依照具体本年利润的75%在本年度年度汇算清缴时稅前加计;产生无形资产摊销的,在以上期内依照无形资产摊销成本费的175%在本年度年度汇算清缴时稅前摊销费。
2、问:是不是仅有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内产生的无形资产摊销才能够享有提升加计特惠?
答: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7年第18号要求,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进行产品研发主题活动具体产生的研发支出,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产生的无形资产摊销,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内产生的摊销费用,可可用《通知》要求的政策优惠。
3、问:哪些公司能够享有提升研发支出加计?
答:依照税务总局〔2015〕122号文档的要求,适用财务核算完善、推行查账征收并可以精确核算研发支出的居民企业。换句话说,企业会计制度不完善、征缴方法为查账征收或是非居民企业并不适合本现行政策。除此之外,香烟加工制造业、酒店住宿和饮食业、批發和零售业、房地产行业、租用和商业服务服务行业、服务业及其国家财政部和我国税务质监总局要求的别的行业不适合研发支出加计现行政策,因而以上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也不可享有提升研发支出加计占比特惠。
4、问:假如公司当初满足条件的研发支出沒有享有加计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不是等同于公司自主舍弃?
答:依据税务总局〔2015〕122号第五条第4款要求,公司合乎本通告要求的研发支出加计标准而在2016年1月1日之后未立即享有此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能够追朔享有并执行办理备案办理手续,追朔限期最多为三年。
5、问:研发支出加计的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废止后,享有该项特惠的研发支出是不是还必须独立计算、设专账管理方法?
答: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5年第9花了7天时间要求,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应依照我国会计规章制度规定,对研发费用开展财务会计解决。产品研发项目立项时要设定研发费用輔助账,由公司存留备查簿;年底归纳剖析填写研发费用輔助账明细表,并在申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与此同时随附表一并申报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研发费用輔助账、研发费用輔助账明细表的款式与别的公司一致。
6、问:在2017年以前在及2019年之后本年度产生的无形资产摊销该怎样开展摊销费?
答: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7年第18号要求,公司2019年12月31日之前根据产品研发产生的无形资产摊销,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内摊销费占比为175%;在2017年之前及2019年之后摊销费占比为150%。
[经典案例]
实例一:某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在2016年1月根据产品研发产生无形资产摊销,计税依据为一百万元,摊销费期限为十年。假定其计税依据所核算的研发支出均归属于容许加计的范畴,则其怎样摊销费?
剖析:在2016年度依照现行标准要求可稅前摊销费15(10×150%)万余元,2017、2018、2019年度每一年可稅前摊销费17.5(10×175%)万余元。
实例二:某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在2018年1月根据产品研发产生无形资产摊销,计税依据为一百万元,摊销费期限为十年。假定其计税依据所核算的研发支出均归属于容许加计的范畴,则其从2018年逐渐怎样摊销费?
剖析:在2018、2019年度依照现行标准要求可稅前摊销费17.5(10×175%)万余元,2020—2028年度每一年可稅前摊销费15(10×150%)万余元。
7、问: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资质是不是必须开展审核?
答:不用。依据国科发政[2017]115号第十条、十一条的要求,公司可对比本方法独立点评是不是合乎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标准,觉得满足条件的,可自行在综合服务平台上申请注册备案公司基本资料,线上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各省部级科技管理单位机构相关企业对公司填写的內容是不是详细开展确定。信息内容详细且满足条件的,由省部级科技管理单位在综合服务平台公示公告10个工作日内。省部级科技管理单位为进库公司授予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进库备案序号。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是不是满足条件,关键根据其上一本年度数据信息开展分辨,因而,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经公示公告并获得进库备案序号表明其上一本年度合乎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的标准;序号跨年度无效。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必须每一年3月底前在综合服务平台中自主升级公司信息,并再次依照独立点评、高新科技单位审批、公示公告、派发新的本年度序号的程序流程申请办理。
8、问:公司上一本年度沒有获得进库备案序号,本年度新获得进库备案序号的可享有加计吗?
答:18号公示确立,公司在年度汇算清缴期限内(5月31日前)依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十条、十一条、十二条要求获得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进库备案序号的,其年度汇算清缴本年度可享有《通知》要求的政策优惠。例如,某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在2018年5月获得进库备案序号,2018年5月恰逢2017年度年度汇算清缴期内,因而,该公司能够在2017年度享有税务总局34号文要求的政策优惠。
9、问:公司上一本年度已获得进库备案序号,本年升级信息内容后仍满足条件进而获得进库备案序号的可享有加计吗?
答:18号公示确立,如公司2019年3月底前升级信息内容后仍满足条件,能够在2018年度享有《通知》要求的政策优惠。
10、问:18号公示确立,公司按《评价办法》第十二条要求升级信息内容后不会再满足条件的,进而沒有再次获得进库备案序号的可享有加计吗?
答:18号公示确立,公司2019年3月底前升级信息内容后不满足条件,则该公司在2018年度不可享有《通知》要求的政策优惠。
11、问:如公司因不符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企业标准而被高新科技单位撤消备案序号的,相对应本年度能不能享有加计现行政策?
答:18号公示确立,相对应本年度不可享有税务总局34号文要求的政策优惠,已享有的应补交相对应本年度的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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