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企业申请

缴税方法与税款筹划.doc

2021-08-26 17:23

有关税务行政机关稽查不正确的实例:某总公司以商品对分公司项目投资,应视同销售交纳所得税,却沒有交纳,税务行政机关查验发觉后规定总公司缴税处以一倍的处罚。之后该税务局又去查分公司的账,对分公司接纳项目投资的商品压力的增值税抵扣,规定作进项税转出,禁止抵税,原因是增值税抵扣的概念为:经营者购入货品或接收应税服务所付款或压力的所得税额为进项税,分公司接纳项目投资的商品压力的所得税并不是进项税,由于他并没有向他人付款进行税金,沒有为该税金付出应有的代价。我觉得该税务局不正确地掌握了税收法律: 第一,分公司压力的所得税与生产成本全是总公司的投资总额,分公司要按项目投资占比向总公司分派税前利润,他为该项税金投入了成本,成本是税前利润。 第二,国税发[1995]192号文档要求,商业企业接纳项目投资捐助或分派的货品,以接到所得税专票的时长为申请抵税进项税的期限,申请抵税时要给予项目投资捐助、分派货品的合同书或证明文件。同理可证,制造业企业接纳项目投资捐助或分派的货品,应在接到所得税增值税专票并在货品工程验收进库后申请抵税进项税。 4、市场销售自已应用过的货品性固资,与此同时合乎下列3个标准不征所得税①归属于固资文件目录列出的货品②的确是采用过的③市场价格不超过其原值。不符之上标准的按4%的增值税率交纳所得税,递减征缴(测算时计算成未税价钱)。 筹划实例:我的一个咨询顾问户A公司有一个分公司乙企业必须购入一台专业设备,正巧丙企业要售卖一台二手设备,价钱五十万元。价钱非常适合,价钱五十万元。但丙企业对总公司较为了解,有信任感,对分公司不安心,不愿把机器设备售卖给分公司,明确提出标准是假如要售卖,只有售卖给总公司,向总公司扣除机器设备款,并向总公司开票。总公司的财务主管考虑到自身购买机器设备再转卖给分公司是不是要缴税。假如总公司购买机器设备再售卖给分公司,不但不符市场销售自已应用过的固资增值税免税的3个标准,还归属于销货货品,要按17%的征收率征缴所得税7.三万元(丙企业市场销售自已应用过的固资不可以出具所得税增值税专票,总公司没法作进项税额抵扣)。我作了一个简洁的筹划计划方案:总公司从丙企业购买机器设备后,做为固资入帐,应用一两个月,并获取折旧费,随后再以售价或偏低的价钱售卖给分公司,那样就可以合乎增值税免税的3个标准。 5、混合销售个人行为与混合销售个人行为: 大部分税款筹划教材都用大量的篇数阐述运用混合销售与混合销售开展筹划避税,但我觉得绝大多数信息全是在高空走钢丝。 ①混合销售个人行为:既生产制造或市场销售货品又承担运送,扣除的运输费用应做为价外费用,交纳所得税;以运送为主导并在运送时市场销售小量货品,也属所得税的混合销售个人行为,交纳所得税。之上二种状况,都应单独申请注册货运公司,各自缴税;第一种状况还能够授权委托别的货运公司运送,但运输费税票要由货运公司出具给购料方。这类筹划是没有风险的。 一般状况下,所得税应税服务占年薪总金额的50%之上归属于所得税混合销售个人行为。对混合销售的划分并没有简易地以应税服务或者非应税服务占年薪总金额的50%之上来确定的。有的筹划权威专家觉得:将非应税服务总收入额的占比提升到50%之上,按增值税的混合销售个人行为缴税,可减少税赋。但别忘记,税收法律也有一条要求:“经营者的市场销售个人行为是不是归属于混合销售个人行为,由我国税务质监总局隶属征缴行政机关明确”。假如公司按增值税的混合销售个人行为交纳了增值税,税务局发觉很有可能又要按所得税混合销售个人行为征缴所得税。因此 对税收法律不可以以偏概全,更不可以管窥蠡测地开展筹划。我觉得这类筹划是处在生死边缘的边界筹划,稍不留神,不仅不容易避税,还会继续导致被反复缴税。针对质监总局隶属征缴行政机关,国税地税全是。对税收法律沒有定义是不是混合销售个人行为的,应尽可能分离计算,以防做国税地税之战的笑柄。 ②混合销售个人行为:税收法律要求,对混合销售非应税服务不可以各自计算或无法精确计算的,应征缴所得税,其混合销售非应税服务所购入货品的进行税金,准许从销项税中抵税。但一般状况下非应税服务能够得到的进行税金都非常少,因此 尽可能分离并精确计算。有些人觉得,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混合销售征收率为5%的增值税应税服务,假如有意不分离计算,交纳4%的所得税,能够节约1.2%的税费(精确地说应当能够节约1.32%的主要经营的业务应交税费)。但却沒有考虑到国税地税争嘴的难题,财政局发觉很有可能会以为你有意避开增值税。这类方式理论上可行,操作过程上面有风险性。


缴税方法与税款筹划.doc
免费下载: doc 文档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