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制和非年薪制公司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有什么不一样
2021-08-27 16:36
问:针对公司发的年终奖金推行年薪制的部门与不推行年薪制的公司在预估个人所得税时的计算方式上有何不一样?
答:非年薪制公司:依据国税发〔2005〕9号资料的相关要求:经营者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独立做为一个月薪水、薪酬所得的测算缴税,并按下列记税方法,由义务人派发时代收代缴:(一)先将员工当月内获得的全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于12个月,按其商数明确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假如在派发年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的小于税收法律要求的花费扣除额,应将全年度一次性奖金扣减“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的与花费扣除额的差值”后的账户余额,按以上方法明确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二)将员工本人当月内获得的全年度一次性奖金,按此条第(一)项明确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测算缴税,计算方法以下:1.假如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的高过(或相当于)税收法律要求的花费扣除额的,可用公式计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员工当月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税率-速算扣除数?2.假如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的小于税收法律要求的花费扣除额的,可用公式计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员工当月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的与花费扣除额的差值)×税率-速算扣除数。
年薪制公司:年薪制计税基础采用收付实现制,按年测算,按月预扣,年尾结算。实际推行方法以下:1.预扣时:(1)将一次性奖金(数月奖励金)开展平摊,核算到隶属月份,与隶属月份一切正常的薪水、薪酬所得的归纳后明确税率。(2)一次性奖金(数月奖励金)与当月的薪水、薪酬合拼作为应税收入,按明确税率测算税金。2.结算时:按下列办法对全年度全年收入开展结算:[(全年度全年收入-具体缴纳的四金-花费减除规范*12)/12*税率-速算扣除数]*12-平常已缴税款=年尾需补税金。年薪制公司清算時间为:2006年1月1日――200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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