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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选市场销售目标 获得避税盈利

2021-09-03 17:30

挑选市场销售目标 获得避税盈利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宣传策划文化艺术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优惠的通告》(税务总局[2006]153号)文档要求,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全国各地县(含县市区、区、旗)及县下列图书馆和乡村供销合作社在当地市场销售的出版发行增值税免税。对图书馆建立的发售集团公司或原图书馆改革而成的连锁经营公司,其县及县下列营业网点在当地市场销售的出版发行,增值税免税。不难看出,对县下列图书馆和乡村供销合作社市场销售异地(按行政区区划)的书籍按照规定缴税。从现阶段图书馆具体运营看来,因为业务流程及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趋势,绝大部分图书馆每一年多多少少都是有远销异地的业务流程,按目前企业所得税法要求,这一部分业务流程要缴税,这就促使公司财会人员遭遇进退维谷的处境,想扩张销量抢占市场与此同时又想享有税收优惠政策,但如果大家精磨税收法律,把握住市场销售地区这一重要,税款筹划则得到解决,即公司如果根据在当地一样从业书籍业务流程批發市场销售的经营者将外地市场销售变为当地市场销售便可避税。

  例:江西怀化市某县图书馆2007年度完成销售额22621184.27元,进项税2295985.95元,结转成本下年留抵税额80245.46元,2007年总计市场销售给江西省理工学院书籍(怀化市)累计632721.34元。

  计划方案一,公司按具体市场销售额度向销货方出具专用发票,计算成未税数额为559930.39元,记提销项税额额度为559930.39×13%=72790.95元,平摊进项税=559930.39÷22621184.27×2295985.95=56831.34元(进项税中免税政策一部分与应税收入的平摊按《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所得税多个制度的通告》(税务总局[2005]165号)第四条要求测算,该公司不能精确区别远销江西省理工学院书籍的进项税),故该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72790.95-56831.34=15959.61元。

  计划方案二,根据当地与图书馆有关联性的第三方将货品转卖给购方。由图书馆按市场价折扣优惠1%市场销售给当地某书籍批发商店,再由该店铺按计划方案一的价钱售卖给江西省理工学院(该书籍批发商店为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其所得税推行双定征缴,根据为批發经营规模及发票开具额度,并对发票开具额度不超过双定收益的不缴税,发票开具额度超出的则按发票开具额度缴税),根据第三方买卖,公司少获得销售额为632721.34×1%=6327.21元。

  计划方案一与计划方案二对比,计划方案一公司要交税15959.61元,而计划方案二公司少获得销售额6327.21元,二者相距9632.4元,公司根据第三方市场销售可以多获免税政策盈利9632.4元,因而公司应挑选计划方案二。

  由此可见,公司在开展运营时财会人员要依据我国现行标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并牢牢地融合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来妥善处理便可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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