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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工程“房地产营改增”后所得税税款筹划与计算

2021-09-14 17:14

一、环境标准:
1.“房地产营改增”后的新工程项目;

2.基本建设方沒有简易计税方式的决定权;

3.施工单位做为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给予的建筑服务,能够挑选可用简易计税办法记税;

4. 施工单位做为一般纳税人挑选可用简易计税办法记税时,能够 办理所得税增值税专票。(根据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产生征税个人行为,理应向索要所得税专票的购方出具所得税增值税专票,并在企业增值税专票上各自标明销售总额和销项税。归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可出具所得税增值税专票:(一)向顾客本人销售、无形资产摊销或是房产。(二)可用增值税免税要求的应纳税额个人行为。)

二、筹划原因:

在施工单位做为一般纳税人挑选可用简易计税办法记税时,不可以抵税工程项目原材料获得的进项税,将造成增值税抵扣传动链条上下游阶段经营者交纳的税金抵税传动链条破裂(下称“税款资金投入淹没”)。

在施工单位做为一般纳税人有简单和一般记税二种方式共存时,间接成本中得到的进项税需要在二种办法的应纳税额个人行为中平摊,因此只有“一部分”抵税。

三、筹划总体目标:

施工单位做为一般纳税人挑选可用简易计税办法记税时,怎样防止上下游阶段税款资金投入淹没。(下称之为“总体目标一”)

施工单位做为一般纳税人有简单和一般记税二种方式共存时,间接成本中得到的进项税怎样完成“彻底”抵税。(下称之为“总体目标二”)

四、筹划构思:

完成筹划总体目标一的构思:将可以获得进项税的工程项目原材料选用招标方供货方法,施工单位包干制预算定额总合同款。(因为总承包方对分包工程是差额纳税、全额的开所得税增值税专票,该一部分不会有税款资金投入淹没,因此不需筹划)。

完成筹划总体目标二的构思:最先,将施工单位各自开设为一般记税方式一般纳税人和简易计税方式一般纳税人;次之,将二种记税办法的应纳税额个人行为各自划入相匹配的一般纳税人;最终,将简易计税方式一般纳税人间接成本里能获得能够 抵税的所得税专票的花费,“换置”给一般记税方式一般纳税人,完成“彻底”抵税。

五、完成筹划总体目标一的计划方案:

基本建设方授权委托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已基本建设方为名,对甲供物资供应开展工程验收、清算,由基本建设方支付,变成 基本建设方计算管理体系的构成部分。

委托的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将工程验收、结算资料及获得的所得税增值税专票,在基本建设方税务财务会计系统中工作交接、运转,完成抵税。

委托的施工单位工作人员与此同时以施工单位为名对甲供物资供应与搭建方申请办理接受办理手续,随后派发应用、操纵工程施工成本费。

六、完成筹划总体目标一的计算分配:

(一)基本建设方计算:

甲供物资供应使用权归属于基本建设方,归属于基本建设方的财产计算范围。

1.委托的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将工程验收、结算资料及获得的所得税增值税专票转交基本建设方时,

借:工程物资

借: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

贷:应付款(经销商)

2.基本建设方依据施工单位给予并核准的工程施工年产值进展表格,将甲供物资供应逐渐结转成本至在建项目成本费,

借:在建项目

贷:工程物资

3.工程项目竣工清算时按协议承诺,从施工单位对预算定额包干制总价格中扣减清算的甲供物资供应合同款后的差值清算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出具3%的所得税增值税专票给基本建设方。(这类方式下假设,基本建设方对施工单位应用甲供物资供应的超用和节省不奖不罚。)

借:在建项目

借: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

贷:应付款(施工单位)

(二)施工单位计算:

加设“甲供物资供应款”学科。(为了更好地能清楚、详细体现全工程项目期内的甲供物资供应合同款,能够各自其借方和贷方设定下属学科)。施工单位在财务会计期终的财务报表中,将“甲供物资供应款”学科账户余额做为“原料”学科的扣除项,以差值在“库存商品”栏列出来。

基础理论剖析:

甲供物资供应归属于双方财产计算范畴。小编觉得,甲供物资供应也应列入承包方会计主体的财产计算范围。针对承包方而言,甲供物资供应是委托托管工程物资,尽管沒有使用权,但能执行操纵,按预算定额成分包干制应用,担负总数节超的社会经济不良影响,很可能致使经济发展收益的流向或排出。承包方具体担负了超耗或节省的甲供物资供应使用权上的首要风险性和酬劳。

甲供物资供应不属于承包方的产出率和运营成效计算范畴。从各会计分录的对应关系视角,因为甲供物资供应合同款不属于工程决算范畴(“工程决算”学科),即不属于工程项目产出率內容,因而对应的生产制造资金投入(“建筑施工”学科)都不含甲供物资供应;一样的缘故,“主要经营的业务收益”、 “主要经营的业务成本费”运营成效类的学科计算中也没有甲供物资供应。

1.委托的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将工程验收、结算资料及获得的所得税增值税专票转交基本建设方后,与此同时申请办理与搭建方对甲供物资供应的接受办理手续,

借:原料

贷:甲供物资供应款(没有所得税,相同)

2. 甲供物资供应伴随着工程项目进度应用于修建的建筑项目,

借:甲供物资供应款

贷:原料

七、筹划的实际意义:

因为施工单位做为一般纳税人挑选可用简易计税办法记税时,不可以抵税工程项目原材料获得的进项税而造成税款资金投入的“淹没”,将增加自已的作业成本费。

在顺利将获得的工程项目原材料进项税“迁移”给基本建设方后,在提升基本建设方的税款收入的与此同时,也减少了自个的作业成本费。在遵循税收法律要求的条件下,完成互利共赢。

那样,施工单位在招投标承揽工程项目时,将丰厚的减低价格总金额,提高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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