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实例告知公司:派发年终奖金应留意时间范围
2021-09-16 17:13
案件介绍:
近日税务工作人员在对某户科技企业的查验中发觉,该公司有的员工开展了职位內部调节,因为财会人员粗心大意,在对其派发年尾一次性奖金时,把2014年的一次性奖金放到2014年年尾派发,而2013年的一次性奖金一切正常放到2014年今年初派发,导致了这种员工2014年应用了2次年尾一次性奖金的特惠优化算法,进而致使公司少代收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司财会人员觉得:尽管这种员工在一个本年度派发了2次年尾一次性奖金,可是派发年奖一次性奖金的隶属本年度是不一样的,因此一年内应用2次一次性的奖励金的独特优化算法,从本质而言,都不应该有错。
税收法律剖析: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调节本人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等测算征缴个人所得税方式难题的通告》(国税发[2005]9号)的要求,在一个缴税本年度内,对每一个经营者,该记税法子只可以选用一次。若该公司把2014年的年尾一次性奖金放到2015年初派发,就不可能有税款风险性,也合乎基本,因为该公司财会人员粗心大意,对税收优惠政策欠缺掌握,给公司及员工本人都产生了损害。
此案中,公司应补征个人所得税12183.68元,对公司做为义务人,无法执行代收代缴责任,惩处税金0.5倍处罚6091.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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