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审报月改季,这种问题一定要了解!
2022-01-11 16:55
问: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推行月改季实际包含什么內容?
答: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有效简并经营者申请交税频次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6年第6号)第一条要求,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交纳所得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其随所得税、消费税附征的大城市维护保养基本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等税金,正常情况下推行按季审报。
答:应用增值发票系统更新版的月改季的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或是要每一个月开展清卡实际操作的。
答:经营者在抄税期限内必须登录增值发票系统更新版进行抄报税清卡实际操作后才可以领取税票,非抄税期限内不用开展抄报税清卡实际操作就可以领取税票。
答:截至2017年12月31日,推行月改季审报的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一季度销售总额不超过9万的,仍然可以享有中小企业增值税免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要求,月改季的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每一年的1月、4月、7月、10月的申报期开展上一个季度的增值税申报。
答:小规模纳税人应依照具体经营期给予测算。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2个月销售总额不超过6万余元(含6万元)的,可按照规定增值税免税。
答: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更改所得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方法相关事宜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5年第18号)要求,经营者年应纳税额销售总额超出要求规范的,在申报期完毕后20个工作日之内到负责人税务机关单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备案。
答:经营者可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更改所得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方法相关事宜的公示》的要求,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中“一般纳税人资格起效之日”新项目,由经营者在填报时自主启用“当月1日”或“次月1日”。
答: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有效简并经营者申请交税频次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6年第6号)要求,经营者规定不推行按季审报的,由负责人税务机关单位依据其应纳税所得额尺寸核准纳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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