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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能否定额征收

2022-05-07 17:42

  一般纳税人能否定额征收?

  显而易见不可以!一般纳税人难道说连账也做不太好吗?

  但这,也说禁止。

  一般纳税人为什么要定额征收呢?

  99%的根本原因取决于缺少税票,因此所得税期待定额征收。

  懂的人一眼能看透一切:一般纳税人是一个所得税的定义,而此时此刻的定额征收是所得税的定义,好似市场监管局与税务局一样是2套系统软件,从而了解,一般纳税人与定额征收中间,沒有肯定的、因果关系的、决策的关联。

  企业缺少税票的事被税务查到了,可能是一开始就沒有票,也很有可能税票不合规管理,乃至可能是虚开增值税票被依法查处,总而言之是没税票,因此税务监管觉得,名正言顺按25%补所得税,并另收税款滞纳金,几乎铁板钉钉了——缺1000万的税票,就补250万的所得税。

  税务质监总局2018年28号公示第十六条要求:“在規定限期无法取回来税票,相对应开支不可在产生本年度扣减”——大约便是这个意思。

  但这,也说禁止。

  公司扔出的大小王便是:“你定额征收呀!”

  不太可能沒有盈利也收企业所得税吧。做买卖时少获得税票,就需要背250万的税赋,这符合人的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政策法规吗?

  正巧又遇上了怜悯公司的税务工作人员,不期待把公司补垮了。那么就定额征收吧,了不起多核好多个点,教公司写个表明:自身账务处理错乱、凭据不全,请示报告能不能定额征收。

  且慢!

  那样一写,新问题就冒出了,一个坑没填上,反倒多了一个坑。

  与企业所得税云遮雾绕的没票成本费不可扣减现行政策对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则是直戳了当的明确规定:财务核算不完善进行不可抵税!

  所得税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四条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应按销售总额按照增值税率测算应纳税所得额,不可抵扣进项税,也不能运用所得税专票:

  (一)一般纳税人财务核算不完善,或是不能够给予精确税务材料的;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所称财务核算完善,就是指可以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设定帐本,依据合理合法、合理凭据计算。

  这一坑即然在这儿,就务必要恰当掌握:如果是小规模,当然可以不闻不问——总之没账,查哪些?只有核准。但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可就不可以抵减进行了。

  而且,严苛而设备的实行这一条得话,好像即使你简易计税新项目,只需合乎“不完善”的评定,也得按征收率记税、不可抵税进行。例如简易计税的混凝土搅拌站、建筑工程公司,自认为简易计税就敢财务核算不完善?当心按13%缴税!

  因此,当财务核算的确完善、仅仅税票不全时,应当求真务实,把“财务核算错乱”或是“财务核算不完善”的描述删掉,只说税票不全,根据《征管法》第35条开展定额征收:

  税收征管法

  第三十五条经营者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税务机关单位有权利核准其应纳税所得额:

  (四)虽设定帐本,但账目错乱或是成本费材料、收益凭据、花费凭据上缺,无法查账的;

  “或是成本费材料、收益凭据、花费凭据上缺,无法查账的”

  差别是什么呢?

  就取决于:公司仍然是按企业会计制度计算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实质重于形式,因此,临时未得到税票,只需计算得清晰恰当,或是算合乎企业会计制度的。

  那麼,《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32条并不是也有一句“依据合理合法、合理凭据计算”呢?你用收条进账又算啥呢?

  因此,当税票未获得时、或是虚开发票的税票被剔离开时,不可以以其他凭据替代税票应用,而应勒令各个部门追偿税票,出入库单、收条假如钉入了凭据册,就务必在上标明相近:“此凭据不替代税票应用,税票已经向另一方索要”字眼,以避开违背“依据合理合法凭据计算”及其《发票管理办法》有关不可以其他凭据替代税票应用的风险性。

  有的状况,税务局很有可能会允许核准。可是,万一税务便是禁止定额征收呢?

  例如你的《征管法》35条也就是说“税务机关单位有权利核准”,又没说“税务机关单位务必核准”。

  那便是另一个异议话题讨论了,此路不通就得另想它法。务必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以及条例全文,及其税收征管法,运用合理的税企异议方式开展解决了。所得税的问题,要根据所得税处理。关键是别犯昏招把所得税进行也搭进去了。

  回到起点的问题,一般纳税人能否定额征收?

  这也是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2个系统的概念,不可搅在一起。所得税一般纳税人真实身份,不限定企业所得税的定额征收。

  但在判断定额征收时,假如引进了财务核算不完善、帐务错乱的直接证据,便会把进项税金也放置风险性当中,这一点在解决时务必统筹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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