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企业申请

中小企业网上办税手册——退(抵)税申请办理

2022-06-29 17:30

一、误收多缴退抵扣增值税

【事宜叙述】

经营者有因税务行政机关误收或经营者误缴而造成的超出应纳税所得额交纳的税金,经营者自清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觉的,能够向税务行政机关申请办理退回多缴的税金并算加金融机构同时期活期存款利息。

【申报材料】

编号

申报材料名字

必报

标准申报

存档

检查

代保管

销账

档案资料

1

《退(抵)税申请表》

2

完税金(交款)凭据影印件

3

多交税费证实材料正本

4

因为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经营者、义务人原交款帐户的书面说明,有关说明材料,和特定接纳出口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纳出口退税企业(人)名字的材料

【申请办理方式】

1.办税大厅(场地)。

2.电子器件税务局、移动智能终端、自助办税终端设备。

【办事流程】

【办理时限】

资料完整、合乎法律规定方式、填写信息详细的,税务行政机关自审理之日起30日内查证并申请办理返还办理手续(没有财政退款时间)。

【申请办理结论】

税务行政机关意见反馈《税务事宜告知书》。

【经营者常见问题】

1.经营者对报送材料的真实度和合理合法担责任。

2.出口退税贷款利息依照税务行政机关办理退税办理手续当日中央人民银行要求的活期存款利率测算。

3.经营者超出应纳税所得额交纳的税金,税务行政机关发觉后理应马上退回。

4.除进出口退税之外,经营者不仅有应退税额又有未交税金的,税务行政机关可以将纳税人的应退税额和贷款利息先抵税未交的税金;抵税后有账户余额的,经营者能够申请办理退返账户余额的入库。

5.多交税费证实材料主要包含:增值税免税审核公文、所得税申报表、税务监管结果、税务处理决定书、纳税评估公文、税务行政部门复议决定书、起效的离婚判决书、所得税红字发票或税务行政机关认同的别的记述应退税额具体内容的材料等。

6.办税大厅详细地址、电子器件税务局网站,可在新疆税务门户网或拨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查看。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3.《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 中央人民银行有关经营者多交税款及应付利息申请办理入库的通告》(财预〔2001〕502号)

4.《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 中央人民银行关于做好〈跨省份总分机构所得税分派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告》(财预〔2012〕40号)

5.《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全方位拉开增值税改征所得税示范点的通告》(财务〔2016〕36号)

6.《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公布〈委托代征管理条例〉的通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3年第24号)

7.《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4年第10号)

8.《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公布第三批撤销管道井稽查项目清单的通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4年第31号)

9.《我国税务质监总局 国家财政部 中央人民银行有关经营者多缴税金退付贷款利息的标准及入库程序流程的批示》(国税发〔2002〕566号)

二、进库免减退抵扣增值税

【事宜叙述】

经营者有合乎进库免减退抵扣增值税情况的,可以向税务行政机关申请办理退抵。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名字

必报

标准申报

存档

检查

代保管

销账

档案资料

1

《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2

经营者、义务人原补税(交款)凭据正本及影印件(可以获得有关信息的可撤销影印件的申报)。

3

减免税费证实材料正本及影印件

4

房屋所有权证

5

所得税专票所有发票联

6

《非居民纳税人税收居民身份信息报告表》

7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

8

税收居民身份证件,享有国际货物运输有关协约工资待遇的公司能够法人身份证明替代,个人可以护照签证影印件替代

9

与获得有关所得的相关的协议、协议书、股东会或股东会议决议

10

支付凭证等产权证明材料

11

别的税款行政规章要求非居民纳税人享有特殊条文税收协定工资待遇或国际货物运输协约工资待遇理应递交的说明数据资料

12

非居民缴税人填补享有税收协定福利待遇的说明

13

不属于我国发展和改革联合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里的严禁类、非限制类新项目和国家环保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里的“高耗能、高环境风险”商品或是非重污染加工工艺的证明原材料

14

不属于我国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里的严禁类、受限类新项目和国家环保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里的“高耗能、高环境风险”商品或是重污染加工工艺,及其合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要求的标准规范和相关的标准的书面声明原材料

15

《安置残疾人纳税人申请增值税退税声明》

16

本期为伤残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据的影印件及由经营者加盖公章确定的标明交纳工作人员、交纳额度、交纳期内的统计表(特殊学校举行的公司不需给予此原材料)

17

本期由金融机构等银行或经营者加盖公章的按月为伤残人支付工资的明细(特殊学校举行的公司不需给予此原材料

18

因为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经营者、义务人原交款帐户的书面说明,有关说明材料,和特定接纳出口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纳出口退税企业(人)名字的材料

【申请办理方式】

1.办税大厅(场地)。

2.电子器件税务局、移动智能终端、自助办税终端设备。

【办事流程】

【办理时限】

1.所得税即征即退事宜,经营者递交资料完整、合乎法律规定方式、填写信息详细的,税务行政机关审理之日起15个工作中日内查证并申请办理返还办理手续(没有财政退款时间);

2.别的进库免减事宜,经营者递交资料完整、合乎法律规定方式、填写信息详细的,税务行政机关审理之日起30日内查证并申请办理返还办理手续(没有财政退款时间)。

【申请办理结论】

税务行政机关意见反馈《税务事宜告知书》。

【经营者常见问题】

1.经营者对报送材料的真实度和合理合法担责任。

2.下列情况归属于进库免减退抵扣增值税:

(1)增值税小规模经营者月销售总额不得超过3万(按季缴税9万余元)的,本期因代开票所得税专票早已交纳的税金,在发票所有发票联讨回或是按照规定出具红色字体专票后,能够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办理退回。

(2)非居民纳税人可享有但未享受协约工资待遇,可以申请退回多缴税金。

(3)试点工作经营者给予应税在本地区示范点执行之日前已交纳增值税,本地区示范点执行之日后(含)因享有增值税免税现行政策,而退回示范点前发生业务流程的增值税,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办理退回已缴付的增值税。

(4)别的增值税免税政策发布时长落后于执行时间已入库税金的出口退税,也归属于免减出口退税。

(5)所得税即征即退。

(6)经营者应享有税收减免特惠而并没有享有的。

3.所得税一般纳税人按照规定享有所得税即征即退新政的货品、劳务派遣和服务项目、房产、无形资产摊销的,在申请时须将此一部分填好在《增值税纳税人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表》及附注一的“所得税即征即新项目列”征(退)税数据中。

4.除进出口退税之外,经营者不仅有应退税额又有未交税金的,税务行政机关可以将纳税人的应退税额和贷款利息先抵税未交的税金;抵税后有账户余额的,经营者能够申请办理退返账户余额的入库。

5.办税大厅详细地址、电子器件税务局网站,可在新疆税务门户网或拨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查看。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3.《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所得税多个政策优惠的通告》(税务〔2008〕1号)

4.《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两岸上空直飞增值税和公司所得税政策的通告》(税务总局〔2010〕63号)

5.《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购房者申请办理退租相关房产契税难题的通告》(税务〔2011〕32号)

6.《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一部分国家储备产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告》(税务〔2013〕59号)

7.《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运营高等院校学生宿舍和饭堂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告》(税务〔2013〕83号)

8.《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持续宣传文化所得税和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通告》(税务〔2013〕87号)

9.《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棚户区拆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告》(税务〔2013〕101号)

10.《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对废矿物油再造成品油免税所得税的通告》(税务〔2013〕105号)

11.《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新型建筑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告》(财务〔2015〕73号)

12.《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风能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告》(财务〔2015〕74号)

13.《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商品和劳务公司增值税优惠文件目录〉的通告》(财务〔2015〕78号)

14.《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推动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现行政策的通告》(财务〔2016〕52号)

15.《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执行新疆省国际大巴扎新项目增值税政策的通告》(财务〔2017〕36号)

16.《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调整所得税即征即退政策优惠管理措施相关情况的通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1年第60号)

17.《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4年第10号)

18.《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公布第三批撤销管道井稽查项目清单的通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4年第31号)

19.《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公布〈非居民纳税人享有税收协定工资待遇管理条例〉的通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5年第60号)

20.《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公布<推动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现行政策管理条例>的通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6年第33号)

21.《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应退税额抵税未交税金相关情况的通告》(国税发〔2002〕150号)

22.《我国税务质监总局 国家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有关推动残疾人就业税收政策税收征管方法的通告》(国税发〔2007〕67号)

23.《我国税务质监总局 国家财政部 中央人民银行有关经营者多缴税金退付贷款利息的标准及入库程序流程的批示》(国税发〔2002〕566号)

24.《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严格遵守税金入库申请办理规章制度的通告》(国税发〔2011〕19号)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