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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核定征收的公司所发生的接待费应如何计算抵扣

2022-11-30 16:22

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要求:“公司所发生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招待费开支,依照本年利润的60%扣减,但最大不能超过当初市场销售(运营)收入5‰。”

依据上述要求举例子:

假如年销售收入1800万余元,产生接待费8万余元,那样1800×5‰=9(万余元),8×60%=4.8(万余元),并没有超出9万余元最高额,应按照4.8万余元扣减。

假如年销售收入2000万余元,产生接待费20万余元,那样2000×5‰=10(万余元),20×60%=12(万余元),超出10万余元最高额,应按照10万余元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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