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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中小企业所得税减免的账务处理

2022-12-27 17:36

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规定,小微企业,就是指从业我国非限制和严禁领域,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一)制造业企业,本年度应纳税额不得超过30万,就业人数不得超过100人,总资产不得超过3000万余元;(二)其他公司,本年度应纳税额不得超过30万,就业人数不得超过80人,总资产不得超过1000万余元。

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
依据《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现行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总局〔2014〕34号)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额小于10万余元(含10万余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的减征50%记入应纳税额,按20%的征收率缴纳税款。

核定征收企业不能够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现行政策
依据《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实行公司所得税减免现行政策多个问题的通知》(税务〔2009〕69号)第八条要求,小微企业工资待遇应适用具有做账计算本身应纳税额要求的公司,依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税款的公司,在不具有精确计算应纳税额标准前,暂时不可用小微企业税率。以上纳税人所得税一季度、年度申报时,都应按25%的征收率申请并缴纳税款。

小微企业的财务核算
《国家财政部、工信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国家工商局、中国银监会有关贯彻落实〈小政府会计准则〉的实施意见》(财务会计〔2011〕20号)从税款的视角明确提出,激励中小企业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财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如果有条件中小企业还可以实行《企业会计准则》。

因为核定征收企业不可以享有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因此财务会计〔2011〕20号文件从做账编制,标准公司成本核算层面,对中小企业推行核定征收,并且对享有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着重强调。

例:某公司归属于中小企业,采用实行《企业会计准则》,2013年本年利润为9524.87元。假定无任何纳税调整事宜。

应缴企业所得税=9524.87×50%×20%=952.49(元)

账务处理:
计提所得税:
借:企业所得税费952.49

贷: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952.49

结转成本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952.49

贷:企业所得税费952.49

交税:
借: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952.49

贷:存款9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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