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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10万元以下免

针对灵活用工形式下的劳务报酬,当单笔或累计年度内总额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时,可享受免税或税收优惠的待遇。这意味着小微企业或个人在采用灵活用工方式(如兼职、项目合作等)时,若支付金额在此限额内,可减轻税务负担,促进灵活用工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更灵活的用工选择和成本控制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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