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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灵活用工

国务院推行的灵活用工政策主要涉及税务缴纳、劳动权益保障及社保补贴等方面。根据政策: 1. 税务缴纳:灵活用工人员在平台上获得的收入部分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由支付单位或个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时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2. 劳动权益:确保灵活用工人员享有平等就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权利。 3. 社保补贴: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不同形式的社保补贴,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以减轻其社保负担。 该政策旨在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的稳定发展,通过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鼓励多种形式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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