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成品损毁进行税金转走的根据是啥答: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要求,非正常损失的购入货品及相应的应税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商品、成品所消耗的购入货品或是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金,不可从销项税额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