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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工作时间法律

灵活用工的工作时间法律在中国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规。灵活用工形式包括非全日制用工、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可订立口头协议,随时终止用工且不支付经济补偿,但小时计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支付周期不超过15日。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用于特定岗位,如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长途运输人员等,需经审批后实施,其工作时间灵活安排,但需保证平均日工作时间和法定标准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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