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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度一次性奖金9月1日后派发可可用新税率

2021-10-27 18:35

  《个人所得税法》要求,全年度一次性奖金就是指行政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等义务人按照其全年度收益和对员工全年度的业绩的综合性考评状况,向员工派发的一次性奖金。包含年終涨薪,推行年薪制和绩效考核工资方法的公司依据考评状况兑付的年收入和绩效考核工资。

  根据全年度一次性奖金是对员工全年度销售业绩的考评而派发,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曾下达《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要求,对全年度一次性奖金征缴个人所得税可选用独立做为一个月薪,薪酬所得的测算有关的便宜方法,与此同时要求在一个纳税人本年度内,对每一个经营者,该记税方法只可以选用一次。

       实际为:
       第一步,先将员工本月内获得的整年一次性奖金,除于12个月,按其公约数明确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而减少运用征收率享有特惠计算方式。
       第二步,将员工个体本月内获得的整年一次性奖金,按此条第一步选择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测算缴税。假如员工当月薪,薪酬所得的小于企业所得税法要求的花费个税比例的,应将全年度一次性奖金扣减“员工当月薪,薪酬所得税与花费个税比例的差值”后的账户余额,按以上方法明确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在记税缴税时也需要扣减“员工当月薪,薪酬所得税与花费个税比例的差值”后依第一步选择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记税缴税。

  新改动的个人所得以及条例全文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薪水,薪酬所得的的减除规范调节为3500元,征收率也由9级调节为7级。那麼,对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的测算方法规定除于12个月来明确征收率及扣减规范,是不是代表着因税收法律的改动而要选用衔接方法呢?实际怎样使用?

  针对这个问题,应按具体得到的时间段来明确,而不用选用衔接方法,各自测算前8个月和后4个月的奖励金应纳税所得额,与此同时能够简单化税收征管。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要求,义务人应于自己获得所得额时代收代缴税金,参照2008年改动《个人所得税法》时下达的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20号)的要求,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薪水,薪酬所得的扣除花费规范从每个月1600元提升到每个月2000元。现就薪水,薪酬所得的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的现行政策过渡难题通告方式:
       一,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就是指从2008年3月1日(含)起,经营者具体得到的薪水,薪酬所得的,应可用每个月2000元的扣减花费规范,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二,经营者2008年3月1日前具体得到的薪水,薪酬所得的,不管税金是不是在2008年3月1日之后进库,均应可用每个月1600元的扣减花费规范,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该文件注重的也是具体获得,进而更为表明个人所得税的收益确认時间并不是按收付实现制,只是按收付实现制。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2011年7月29日公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1年第46号)也确立了薪水,薪酬所得的新项目扣减花费规范和征收率的适合难题。确立,
      (一)经营者2011年9月1日(含)之后具体得到的薪水,薪酬所得的,应可用税收法律调整后的扣减花费规范和税率表,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二)经营者2011年9月1日前具体得到的薪水,薪酬所得的,不管税金是不是在2011年9月1日之后进库,均应可用税收法律合并前的扣减花费规范和税率表,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要求,薪水,薪酬所得的,就是指本人因供职或受聘而获得的薪水,薪酬,奖励金,年尾涨薪,工作分紅,补贴,补助包括与任命或办税员相关的别的所得的。而全年度一次性奖金也归属于奖励金,也是薪水,薪酬,一样可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1年第46号的要求,不管归属于哪一本年度的整年一次性奖金,只需在2011年9月1日之后派发,均可可用新的减除规范及征收率。

  比如,某公司于2011年8月派发给其管理层2010年的绩效奖50000元,其月薪10000元。派发给某员工2010年的绩效奖20000元,该员工月薪为3400元。测算绩效奖个人所得税如下所示:

  1.明确征收率及扣减数
  管理层:50000÷12=4166.67(元),按原法下的税率表明确征收率为15%,扣减数为125。

  员工:20000÷12=1666.67(元),按原法下的税率表明确征收率为10%,扣减数为25。

  2.记税绩效奖个人所得税
  管理层:50000×15%-125=7375(元)。

  员工:20000×10%-25=1975(元)。

  2011年8月派发的绩效奖应于2011年9月15日前申请办理税务申报交纳进库,但因其产生于2011年9月1日以前,不管税金是不是在2011年9月1日之后进库,均可用税收法律合并前的扣减花费规范和税率表,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假如该企业挑选 于9月派发绩效奖,测算如下所示:
  1.明确征收率及扣减数管理层:50000÷12=4166.67(元),按旧法下的税率表明确征收率为10%,扣减数为105。
  员工:[20000-(3500-3400)]÷12=1658.33(元),按旧法下的税率表明确征收率为10%,扣减数为105。

  2.记税绩效奖个人所得税
  管理层:50000×10%-105=4895(元)。

  员工:[20000-(3500-3400)]×10%-105=1885(元)。

  由此可见,仅1月之差,绩效奖个人所得税款可以少缴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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