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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建造自购房地产的缴税筹划

2021-11-09 17:29

  缴税筹划构思

  依据合同法的要求,公司购买或是以付款土地出让的方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证,在并未开发设计或是修建自购房地产以前,做为无形资产摊销计算,并按税收法律要求的限期分期付款摊销费。在修建房地产之后,公司应将土地使用权证的帐面价值所有转到在建项目成本费,在结转成本时,公司应当对房地产占有的土地面积按占比结转成本,针对非房地产占有的土地资源,理应给予摊销费,那样能够增加房子的使用价值,进而缓解房地产税的压力。

  法律法规现行政策根据

  (1)《企业会计制度》(国家财政部2000年12月29日公布,财务会计〔2000〕25号)第47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1986年9月15日施行,国发〔1986〕90号,依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定)。

  缴税筹划图

  缴税筹划实例

  某公司在2020年今年初新创建了一栋写字楼,建设工程成本费为8000万余元,此次基本建设土地资源帐面价值为2000万余元(该写字楼占有该土地资源的一半),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后写字楼的费用为10000万余元。该写字楼的方案应用时间为50年。请测算该写字楼50年理应交纳的房地产税,并明确提出缴税筹划计划方案。

  筹划计划方案

  该企业每一年理应交纳房地产税:10000×(1-30%)×1.2%=84(万余元),50年理应交纳房地产税:84×50=4200(万余元)。因为该写字楼只是占该土地资源的一半,因而,能够将另一半土地资源独立做为无形资产摊销给予摊销费,那样,该写字楼的费用就变成9000万余元。每一年理应交纳房地产税:9000×(1-30%)×1.2%=75.6(万余元),50年理应交纳房地产税:75.6×50=3780(万余元)。缓解税收负担:4200-3780=42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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