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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出让股份合理合法避税六奇招以及实例分析

2021-11-10 17:55

  权出让只牵涉到交纳合同印花税和所得税(股权溢价出让债权的情形下),为了更好地合理合法节省公司股东出让债权的所得税,小编觉得最具备具体可操作性的有下列6奇招:一是先红后出让;二是先“分紅 法定盈余公积转赠资产”再出让;三是先撤出后公司增资;四是关联企业先“定项分紅 法定盈余公积转赠资产”再出让;五是股权投资基金分5年平均分交纳所得税;六延迟时间缴税责任時间。下边以一个实例开展综合分析。

  经典案例

  (一)基本情况

  假设A企业项目投资M企业的原始项目投资成本费为6000万余元,占M公司股份的60%,B企业注资4000万余元占M企业的40%股权,A企业提前准备拥有M企业60%的股权所有出让给普通合伙人C。随后用股份转让款选购普通合伙人C拥有N企业100%的股权。截至公司股权转让前,M企业的未分配利润为5000万余元,法定盈余公积为5000万余元。2021年11月份A企业将其股权做价13000万余元所有出让给普通合伙人C。假如A企业立即出让股份给B企业,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贯彻执行公司企业所得税法多个税款难题的通告》(国税发[2010]79号)第三条的要求,公司在预估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的时,不可扣减被投资未分配利润等公司股东留存收益中按此项股份所很有可能调整的额度。则A企业进行的资产转让所得的为7000万余元(13000万余元-6000万余元),应交所得税1750万余元(7000万余元×25%),税赋较高。我想问一下在A企业公司股权转让阶段,怎样开展税款筹划使A企业推行合理合法有效少交纳所得税。

  (二)税款筹划6奇招

  1.避税奇招一:先红后出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我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要求,满足条件的居民企业中间的股利分配.收益等权益性投资盈利为不征税收入,即免税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公司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满足条件的居民企业中间的股利分配.收益等权益性投资盈利,就是指居民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于别的居民企业获得的长期投资。公司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利分配.收益等权益性投资盈利,不包括持续拥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发售商品流通的个股不够12个月获得的长期投资。

  根据之上税收法律相关政策要求,假如将A企业从M企业分派回家的股利分配.收益等权益性投资盈利是免税所得税。

  因而,M企业先分紅,A企业依据持仓占比能够分到5000×60%=3000(万余元),分紅后A企业的公司股权转让收益变成13000万余元-3000万余元=10000(万余元)。A企业分到股息红利3000万余元免税所得税,A企业进行的资产转让所得的=10000-6000=4000(万余元),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的交纳所得税=4000×25%=1000(万余元)。

  根据之上测算剖析,“先红后出让”比“立即出让股份”节省750万余元所得税(1750万余元-1000万余元)。

  2.避税奇招二:先“分紅 法定盈余公积转赠资产”再出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67和第169条的要求,分派当初税前利润时,理应获取盈利的百分之十纳入公司法定公积金。企业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企业注册资金的百分之五十之上的,能够不用获取。法定公积金变为股权投资时,所存留的此项个人公积金不可低于转赠前企业注册资金的百分之二十五。因而,M企业的坏账准备5000万余元,刚好是注册资金1亿的50%。M企业能够2500万余元(所存留的此项个人公积金不可低于转赠资产前企业注册资金1亿的25%)法定盈余公积转赠资产,股权转让后企业的注册资金提升至1.25亿人民币,在其中A企业的项目投资成本费变成6000 2500×60%=7500(万余元)。

  因为M企业先分紅,A企业依据持仓占比能够分到5000×60%=3000(万余元),分紅后A企业的公司股权转让收益变成13000万余元-3000万余元=10000(万余元)。A企业分到股息红利3000万余元免税所得税,分紅后A企业公司股权转让收益是10000万余元,与此同时M企业根据法定盈余公积转赠资产的方法,导致A企业的项目投资成本费变成7500万余元。因此A企业的资产转让所得的=公司股权转让收益10000万余元-A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成本费7500万余元=2500(万余元),应交所得税=2500×25%=625(万余元)。

  根据之上测算剖析,根据先“分紅 法定盈余公积转赠资产”再出让股份

  比“立即出让股份”节省所得税1075万余元(1750万余元-625万余元),与此同时比“先红后出让”节省元所得税375万(1000万余元-625万余元)。

  3.避税奇招三:先撤出后公司增资。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就所得税多个现象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1年第34号)第五条的要求,创投企业从被创投企业撤销或降低项目投资,其获得的净资产中,等同于原始注资的一部分,应确定为投资的取回;等同于被创投企业总计未分配利润和总计法定盈余公积按降低注册资本比例计算的一部分,应确定为股利分配所得的;一部分确定为项目投资财产出售所得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43条.177条.179条的要求,股东大会开会做出提升或降低注册资金的决定,务必经意味着三分之二之上投票权的公司股东根据。企业必须降低实收资本时,务必定编财务报表及财物明细。企业理应自做出降低注册资金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告债务人,并于三十日本质报刊上公示。债务人自收到通知单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单的自公示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利让企业偿还债务或是给予对应的贷款担保。企业提升甚至减小注册资金,理应依规向企业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工商变更。

  根据之上法律条款的要求,A企业和B企业达到减少注册资本协议书承诺:A企业先从M企业退出60%的投资市场份额,得到13000万的赔偿,与此同时普通合伙人C和M企业签署增资协议承诺:由C注资13000元,占M企业60%的股份。并举办股东会,务必经意味着三分之二之上投票权的公司股东根据减少注册资本和增资协议。

  允许之上法律法规办理手续完善的情形下,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2011年公示第34号文档第五标准的要求,A企业得到的13000万余元赔偿的税务解决如下所示:

  (1)6000万余元算投资资本的取回,不交所得税;

  (2)按撤出占比60%应具有的M企业法定盈余公积和盈余公积的市场份额(5000 5000)×60%=6000万应确定为股利分配所得的,免税所得税;

  (3)一部分13000-6000-6000=1000应确定为转让资产所得的,应缴所得税1000×25%=250万余元。

  此外,C的注资个人行为除开公司增资必须交纳合同印花税外不涉及到别的税收。

  根据之上税收法律法规剖析,A企业根据“先撤出后公司增资”出让债权的方式,比“立即出让股份”节省所得税1500万余元(1750万余元-250万余元),与此同时比“先红后出让”节省元所得税750万(1000万余元-250万余元),比先“分紅 法定盈余公积转赠资产”再出让股份”节省元所得税400万(650万余元-250万余元)。

  4.避税奇招四:关联企业中间先“定项分紅 法定盈余公积转赠资产”再出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要求,公司股东依照认缴出资额的注资占比分取收益,可是所有公司股东承诺不依照注资占比分取收益的以外。根据此法律法规现行政策要求,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在分派股息红利时,容许将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只分派给一些公司股东,而此外一些公司股东能够舍弃分紅。可是务必达到2个必要条件:一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有未分配利润可分派;二是在《股东投资协议》或《公司章程》或列席公司股东一致签名允许的《股东分红协议》中承诺“整体公司股东不依照注资占比分取收益,只将企业可分派的未分配利润只分派给一部分公司股东,别的股东会舍弃分紅”。

  因而,A企业M企业.B企业为实际控制人的情形下,改动《公司章程》承诺:M企业在分紅时,A企业能够优先选择分紅,直到5000万余元才行,之后企业获得盈利,B企业再开展分紅。

  根据之上《公司章程》有关分紅的承诺:A企业优先选择分紅5000万余元后,公司股权转让价钱变成13000-5000=8000(万余元);

  再将2500万余元(所存留的此项个人公积金不可低于转赠资产前企业注册资金1亿的25%)法定盈余公积再转赠资产,转赠后A企业的项目投资成本费变成6000 2500×60%=7500(万余元)

  A企业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的=8000-7500=500(万余元),应交所得税=500×25%=125(万余元);

  根据之上税收法律法规剖析,A企业根据“先撤出后公司增资”出让债权的方式,比“立即出让股份”节省所得税1625万余元(1750万余元-125万余元),与此同时比“先红后出让”节省元所得税875万(1000万余元-125万余元),比先“分紅 法定盈余公积转赠资产”再出让股份”节省元所得税250万(650万余元-125万余元),比先撤出后公司增资节省元所得税125万(250万余元-125万余元)

  5.避税奇招五:延迟时间公司股权转让收益所得税的缴税责任時间。

  依据国税发【2010】79号文档的要求,公司转让股份收益,应于转让合同起效.且完毕工商变更办理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完成。与此同时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2010年19号公示的要求,公司完成资产(包含四种财产.股份.债务等)出让收益.股权回购收益.接受捐赠收益.没法清偿的往来账创收等,无论是以现金方式.还是现金方式反映,除另有明文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记入确认收入的本年度计算交纳所得税。

  根据之上税收法律相关政策要求,针对公司股权转让,税收法律重视出让的法律法规方式,在进行工商变更办理手续时才产生所得税的缴税责任。因而,在股份转让款分期付款扣除的情形下,公司可以承诺接到所有或绝大多数股份转让款方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办理手续。那样能够延迟时间交纳所得税。

  6.避税奇招六:股权投资基金分5年平均分交纳所得税:以股份开展项目投资

  依据《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税务[2014]116号)第一条的要求,居民企业并以货币性资产境外投资确定的非货币性出让所得的,可在没有超出5年期内,分期付款匀称记入相对应本年度的应缴税收入额,按照规定计算交纳所得税。因而,假如A转让公司股份后本就准备项目投资普通合伙人C现阶段项目投资的N企业,那麼能够采用以拥有M企业的股份入股投资N企业,能够分5年均值交纳所得税。



  2016年3月的分析——

公司股东公司股权转让,四种计划方案哪一种税赋低?

  公司股东公司股权转让是创投企业依规将自身的股东权利有偿服务的出让给别人,使别人获得股份的民事法律关系个人行为。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款包含项目投资成本费.股利分配所得的和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的。公司股东股公司股权转让可采用四种计划方案:立即公司股权转让.先利润分配再公司股权转让.先转赠资产再公司股权转让和撤出。不一样的筹划计划方案,公司的税收负担也不尽相同,现以实例表明。

  实例

  A公司2013年9月以1000万元投资于A公司,因项目投资发展战略调节, 2015年9月,A公司决策将拥有的A公司的股权给地区另一居民企业。2015年9月,A公司的负债表中,财产累计10000万余元,债务累计5000万余元,所有者权益累计5000万余元,在其中资本公积2000万,未分配利润2200万余元.法定盈余公积800万余元,为经典案例便捷,假定被合营企业的帐面价值与投资性房地产同样。

  一.不一样计划方案下的公司股权转让税赋剖析

  计划方案一:立即公司股权转让。

  指股份转让人将归属于自个的股份依规立即出让给买受人的个人行为。此类方法下,A公司可按投资性房地产将其所持A公司50%股份立即出让,出让价钱为2500万余元。

  依据《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0〕79号)第三条之要求,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的为公司转让股份收益扣减为获得该股份所造成的成本费,测算时不可扣减被投资未分配利润等留存收益中按此项股份很有可能调整的额度,A公司的资产转让所得的为1500(2500-1000)万余元,应交纳所得税375万余元,A公司所得税税负为15%(375÷2500),净收益为1125(2500-1000-375)万余元

  计划方案二:先利润分配再公司股权转让。

  即A公司挑选A公司分配利润结束再次出售股份。A公司对未分配利润开展分派,按公司股东持仓占比50%测算,A公司可分到股利分配1100万余元。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要求,满足条件的居民企业中间的股利分配.收益等权益性投资盈利,为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要求,《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满足条件的居民企业中间的股利分配.收益等权益性投资盈利就是指居民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于别的居民企业获得的长期投资。故A公司分到的股利分配1100万余元归属于不征税收入。

  A公司利润分配后,所有者权益为2800(5000-2200)万余元。假如这时A公司对持有A公司股份开展出让,股份的投资性房地产只有为1400(2800×50%)万余元。出让所得的为400(1400-1000)万余元,应交纳所得税100万余元,所得税税负为7%,净收益为1400〔1100(分回的长期投资) 400(出让所得的)-100(应交纳所得税)〕万余元。

  计划方案三:先转赠资产再公司股权转让。

  将要A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赠自有资金后,再进行公司股权转让。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要求,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用以补充企业的亏本.扩张企业生产运营或是改成提升企业资产。……法定公积金变为股权投资时,所存留的此项个人公积金不可低于转赠前企业注册资金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例中,转赠资产后,法定盈余公积的存留额最少应是500万余元(2000×25%)。因而,A公司用于转赠资产的法定盈余公积额度为300(800-500)万余元。这时,A公司资本公积变成4500(2000 2200 300)万余元,在其中,归属于A公司的市场份额为2250(4500×50%)万余元,法定盈余公积变成500万余元,所有者权益仍为5000万余元。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要求,A公司获得A公司视作分派的股利分配1100万余元,法定盈余公积150(300×50%)万余元属不征税收入。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的为250(2500-2250)万余元,应交纳所得税63万余元,所得税税负为3%,净收益为1437(1100 150 2500-2250-63)万余元。

  计划方案四:撤销项目投资。

  A公司拥有A公司50%的股份,具有的资产总额市场份额为2500万余元(5000×50%),只有撤销2500万余元的资产。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就所得税多个现象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1年第34号)第五条之要求,创投企业从被创投企业撤销或降低项目投资,其获得的净资产中,等同于原始注资的一部分,应确定为投资的取回;等同于被创投企业总计未分配利润和总计法定盈余公积按降低注册资本比例计算的一部分,应确定为股利分配所得的,一部分确定为项目投资财产出售所得的。A公司收回资产2500万余元,在其中,1000万余元归属于原始项目投资成本费,1500(1100 400)万余元归属于股利分配所得的,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要求,应是不征税收入,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的为0,所得税税负为0,净收益为1500(1500 0)万余元。

  二.税赋差异分析

  在本例剖析的四种公司股权转让计划方案中,A公司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税税负各自为15%.7%.3%和0;净收益各自为:1125万余元.1400万余元.1437万余元和1500万余元,税赋慢慢减少,纯利润慢慢提升,除公司股权转让价钱和成本费变化外,直接原因取决于:

  (一)计划方案一,A公司相匹配的未分配利润1100万余元和法定盈余公积400万余元均未享有免税政策工资待遇;

  (二)计划方案二,A公司相匹配的未分配利润1100万余元享有到免税政策工资待遇,相匹配位置的法定盈余公积400万余元未享有免税政策工资待遇;

  (三)计划方案三,A公司相匹配的未分配利润1100万余元享有了免税政策工资待遇,法定盈余公积中有150万余元也享有到免税政策工资待遇。

  (四)计划方案四,A公司相匹配的未分配利润1100万余元和法定盈余公积400万余元均享有免税政策工资待遇;

  仅从税款成本分析报告,计划方案四最佳。

  来源于:我国税务报 创作者:王开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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