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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

2021-12-28 17:11

一、我想问一下什么叫小型微利企业?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要求,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满足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就是指从业我国非限定和严禁领域,并合乎以下情况的公司:
(一)企业,本年度应纳税额不超过30万余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余元;
(二)别的公司,本年度应纳税额不超过30万余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余元。

有关——中小企业税款定义     税务讨论:此“中小企业”非彼“小微企业”   
质监总局——中小企业税款定义包含三个规范 

二、大家公司是满足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我想问一下在审报交纳所得税时可以享有什么特惠?
答:(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要求,满足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征收率征缴所得税。

(2)《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小型微利企业相关所得税制度的通告》(税务[2009]133号)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额小于3万余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营业税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按20%的征收率交纳所得税。

(3)《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再次执行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通告》(税务[2011]4号)要求,2011年再次执行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额小于3万余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营业税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按20%的征收率交纳所得税。

(4)《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相关问题的通告》(税务[2011]117号)要求,为了更好地进一步适用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趋势,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额小于6万余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营业税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按20%的征收率交纳所得税。

(5)《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相关问题的通告》(税务[2014]34号)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额小于10万余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营业税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按20%的征收率交纳所得税。

(6)《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扩张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收取所得税范畴相关问题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4年第23号)就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相关问题作出明文规定。

有关现行政策——
中小企业年度汇算清缴九项政策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务申报相关问题提醒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国家工信部联公司[2011]300号) 
小型微利企业政策优惠整理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扩张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收取所得税范畴相关问题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4年第23号)

质监总局线上讲解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 
税务[2014]34号对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税务申报的危害 <厦门国税>
中小微企业政策优惠汇总   <江苏地税>   
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梳理 
2013年至今小微企业免税有关要求整理  
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优惠 
中小企业增值税免税常见问题
2014年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递减征缴特惠范畴  
 苏州地税举行中小企业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在线访谈   
辽宁我国税务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策解读》 
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重要调节网络热点讲解 

例1:A公司归属于企业,从业我国非限定和严禁领域,税金隶属本年度2010-2012年度应纳税额、从业人数、总资产见表一。
该公司每一年均合乎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可享有的小型微利企业免减所得税额、具体应交纳所得税额见表一。(表一)

税金隶属本年度

应纳税额

从事

总数

总资产

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免税额

具体应交纳所得税额

2010年度

2万余元

80人

1000万元

3000元(2万×15%)

2000元(2万×25%-2万×15%)

2011年度

4万余元

90人

1200万余元

2000元(4万×5%)

8000元(4万×25%-4万×5%)

2012年度

4万元

95人

2500万余元

6000元(4万×15%)

4000元(4万×25%-4万×15%)

例2:B公司归属于别的公司,从业我国非限定和严禁领域,2012年度从业人数80人,总资产1000万余元,应纳税额28万余元。

该公司合乎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2012年度可享有小型微利企业免减所得税额14000元(28万×5%),具体交纳所得税56000元(28万×25%-28万×5%)。

三、大家企业2012年度的所得税推行定额征收,我想问一下能否享有小型微利企业特惠?
答:《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就所得税定额征收多个问题的通告》(国税发[2009]377号)要求,国税发[2008]30号文档第三条第二款所称“特殊经营者”包含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实施细则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类所得税政策优惠的公司(不包括仅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要求不征税收入政策优惠的公司)。因而,定额征收公司不能享有小型微利企业特惠。

四、大家企业也有其他应付款未填补完的亏本,我想问一下在预估年度应纳税额时,是按弥补亏损前,或是按弥补亏损后的额度?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要求,公司每一缴税本年度的收入总额,扣减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各类扣减及其容许填补的其他应付款亏本后的账户余额,为应纳税额。因而,应纳税额该是弥补亏损后的额度。

五、大家企业除开聘用有签订合同的宣布员工外,也有接纳劳动派遣用人,我想问一下接纳劳动派遣用人的总数必须测算入从业人数吗?
答:《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实行增值税政策一些问题的通告》(税务[2009]69号)要求,条例全文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就是指与公司创建劳务关系的员工总数和公司接纳的劳动派遣用人总数之和。因而,接纳劳动派遣用人的总数必须测算入从业人数。

六、大家公司是企业,年底从业人数为88人,我想问一下大家是不是合乎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的标准?
答:不一定满足条件。从业人数并非指年底从业人数,《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实行增值税政策一些问题的通告》(税务[2009]69号)要求,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度月均值明确,实际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月均值=(月初始值+月末值)÷2
全年度月均值=全年度各月均值之和÷12

例3:C公司归属于企业,从业我国非限定和严禁领域,2012年每月月初、月末的从业人数见表二。虽然C公司年底从业人数为110人,但全年度月均值95.83人,因而合乎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表二)

从业人数(企业指标值≤100人;别的公司指标值≤80人)

月份

月初始值

月末值

月均值

1月

50

60

55

2月

60

70

65

3月

70

80

75

4月

80

100

90

5月

100

90

95

6月

90

110

100

7月

110

140

125

8月

140

150

145

9月

150

100

125

10月

100

80

90

11月

80

90

85

12月

90

110

100

全年度总数月均值

95.83

七、大家企业归属于别的公司,总资产年底账户余额800万余元,我想问一下大家是不是合乎小型微利企业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余元的标准?
答:不一定满足条件。《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问题的通告》(国税发[2008]251号)要求,“总资产”按公司今年初和期初的总资产均值测算。实际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年均值=(今年初值+年底值)÷2
“总资产”数据信息来自公司《资产负债表》的“资产合计数”。

例4:D企业归属于别的公司,2012年初、年末资产总额见表三。虽然D公司年末资产总额为900万余元,但总资产年均值为1450万余元,因而不符别的公司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余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表三)

总资产(企业指标值≤3000万余元;别的公司指标值≤1000万余元)

今年初总资产

年末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年均值

2000万余元

900万元

1450万余元

八、大家企业从业的运营业务流程不仅有工业生产,又有运送、租赁等别的业务流程,如何确定“行业类别”是企业或是别的公司?
答:对经营者运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范围是不是独立计算,均依据主营业务新项目明确行业类别。主营业务新项目应是经营者全部经营范围中,收入总额所占比例最高的新项目。因而,经营者的“行业类别”应按本年度主营业务新项目明确是企业或是别的公司。

九、大家企业各类技术指标均合乎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我想问一下怎么样才能享有特惠呢?
答:满足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照规定将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免税额立即填写在公司所得税申报表的相对应行次就可以。
(一)年度汇算清缴审报
按下列规定先后填写附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34行“满足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第45行“公司从业人数(全年度均值总数)”、第46行“总资产(全年度平均值)”、第47行“行业类别(企业或别的公司)”。

留意:本年度申报单附注五第45-47行归属于选填项,不可为0或空缺,填写规定见表四。(表四)

行次

新项目

填写规定

附注五第45行

公司从业人数(全年度均值总数)

选填,整数金额

附注五第46行

总资产(全年度平均值)

选填,额度企业元,两位小数

附注五第47行

行业类别(企业或别的公司)

选填,企业、别的公司二选一

当附注五第45-47行填报数据表明合乎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时,附注五第34行应依据税金隶属本年度、主表第25行数据统计分析填写。填报规定见表五。(表五)

行次

新项目

税金隶属本年度

填写规定

附注五第34行

满足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2010年度

2011年度

0<主表第25行“应纳税额”≤3万余元,此行=主表第25行*15%;

3万元<主表第25行“应纳税额”≤30万余元,此行=主表第25行*5%

2012年度

0<主表第25行“应纳税额”≤6万余元,此行=主表第25行*15%;

6万元<主表第25行“应纳税额”≤30万余元,此行=主表第25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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