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薪制薪水怎样交纳个人所得税?
2022-01-06 17:28
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个人所得税多个制度问题的审批》(国税发[2002]629号)第一条相关“双薪制”记税方式终止实行后。“双薪制”薪水是不是归属于年尾涨薪?是不是应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调节本人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等测算征缴个人所得税方式问题的通告》(国税发[2005]9号)的要求,按全年度一次性奖金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方式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答:依据现行标准个人所得税现行政策要求,取消了“双薪制”个人所得税测算税金方式。公司薪酬构造中,假如依然包含“双薪制”的劳务报酬所得,并且“双薪制”的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度一次性奖金在同一个月份内派发的,可以将“双薪制”薪水与全年度一次性奖金合拼,统一依照《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调节本人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等测算征缴个人所得税方式问题的通告》(国税发[2005]9号)测算个人所得税。
假如“双薪制”的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度一次性奖金没有同一个月份内派发,“双薪制”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所属月份薪资合拼后,测算个人所得税;不会再实行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现行政策。
有关现行政策——
“双薪制”记税方式终止沒有更改本人负税
个人所得税多个现行政策实行问题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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