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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个人所得税网络热点常见问题

2022-01-06 17:28

  1、假如同一个人同月在2个公司都获得了年尾一次性奖金,问经营者在自主审报时,是不是可以将这两项奖励金分类汇总交纳个人所得税,享有一次性奖金的现行政策?
  答: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调节本人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等测算征缴个人所得税方式问题的通告》(国税发〔2005〕9号)第三条要求:“在一个缴税本年度内,对每一个经营者,该记税方法只容许选用一次”。因而,对该本人按照规定只有体验一次一次性奖金的特惠优化算法,即挑选一个企业的一次性奖金依照特惠方法测算,其他收益合拼交税。

  2、一部分企业在异地有服务处,并从本地惹人,这一部分人的薪水由青岛公司派发,并代缴个人所得税,可是商业保险和个人公积金由服务处所在城市交纳,这一部分人的经济补偿测算时,职工平均工资是依照青岛市规范或是服务处所在城市规范?
  答:企业在异地开设服务处,并从本地惹人。这一部分工作员定居在本地,其住宅状况和商业保险水准应遵循本地规范。因而,测算这一部分人的补偿金时,职工平均工资依照服务处所在城市规范测算。

  3、企业与员工的工作合同到期后不会再续期,从而给员工的经济补偿是不是征缴个人所得税?怎样征缴?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除公司单位保持或是提升劳动者合同约定标准续签劳动合同书,员工不同意续签的情况外,按照此方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要求停止固定不动限期劳动合同书的,公司单位理应向员工付款经济补偿金。
  对员工取得的赔偿金,对比《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税务〔2001〕157号)实行。

  4、本人当月获得薪水和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小于扣减花费规范,在预估一次性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时,如何计算“薪水与扣减花费规范中间的差”?
  答: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调节本人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等测算征缴个人所得税方式问题的通告》(国税发〔2005〕9号)要求:假如在派发年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员工当月劳务报酬所得小于税收法律规范的花费扣除额,应将整年一次性奖金扣减“员工当月劳务报酬所得与花费扣除额的净额”后的账户余额,按照规定方法明确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在其中“员工当月劳务报酬所得”以总收入额扣减要求规范的“三险一金”后的金额。

  5、本人获得工资薪金所得,扣减花费规范如何计算?
  答: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要求: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资产租用所得的,每一次盈利不超过四千元的,扣减花费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扣减百分之二十的花费,其账户余额为应纳税额。本人获得工资薪金所得立即用总收入额和4000元开展较为。

  6、本人获得的旅差费怎样征缴个人所得税?
  答:本人因公外出获得旅差费,对报销一部分不予以缴税,贷币补助一部分划入当月“薪水、薪酬所得的”缴税。

  7、员工因重大疾病因公负伤,依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应给一部分诊疗赔偿金,个人所得税怎样交纳?
  答: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经卫生行政部门评定本人因因公负伤,企业付款给本人的诊疗补助费免税个人所得税。因与企业消除劳务合同获得的赔偿依照国税发〔1999〕178号和税务〔2001〕157号文档实行。

  8、依照《鲁人社〔2009〕57号——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后供养其直系亲属》文档,公司一次性付款给员工直系血亲日常生活艰难补贴(360元/月),文档要求到其儿女16岁才行,是不是必须交纳个人所得税?
  答:对员工直系血亲从其原就职公司获得的日常生活艰难补贴,归属于本人获得的慰问金,免税个人所得税。

  9、临时工工资是不是可以依照“薪水、薪酬”所得的新项目记税?
  答: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2年第15号要求:公司因雇佣季节工、零工、见习生、反聘退休人员及其接纳外界劳动派遣用人所具体造成的花费,应区别为工资薪金所得开支和员工福利费开支,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要求在公司所得的抵扣。在其中归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开支的,准许记入公司工资薪金所得总金额的数量,做为测算别的各类有关花费扣减的根据。“因而,公司聘用零工,对其薪水所得的可以依照”薪水、薪酬“所得的新项目缴纳税金。

  10、本人从金融机构选购投资理财产品的盈利是不是征缴个人所得税?
  答:通过银行市场销售的投资理财产品种类许多,有金融机构自主开发设计的投资理财产品,有金融机构代信托或车险公司分销的商品,也有委贷。经请示报告质监总局,对自己获得的以上盈利现暂不征缴个人所得税。

  11、公司对满足条件的工作人员开展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拥有早已行权的H股个股。本人再出让这一部分H股股票收益怎样征缴个人所得税?
  答:依据《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税务〔2005〕35号)第三条第二款要求:“针对员工出让个股等商业票据获得的所得的,应按目前税收法律和现行政策要求征免个人所得税。即:本人将行权后的地区发售上市公司再次出让而获得的所得的,暂不征缴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个股而获得的所得的,应按税收法律的要求测算应纳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依规交纳税金。”因而对拥有H股的员工出让已行权个股,应依照“资产出让所得的”新项目征缴个人所得税。

  12、根据竞拍获得的限售股解禁出让时,如何确定限售股成本费?
  答:依据《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09〕167号)第三条要求:限售股原值,就是指限售股买进时的买价及按规定交纳的相关花费。对竞价所得的限售股,其成本费为竞拍组织出具的竞拍税票所列额度和他有关税金。

  13、农村合作银行派发的股利分配、收益是不是征缴个人所得税?
  答: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分享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告(鲁财税字〔1994〕31号)要求:“对本人从底层供销社、农信社获得的股利分配、收益收入暂免税个人所得税。”

  14、房地产商推迟拿房付款给买房人的合同违约金是不是征缴个人所得税?
  答:在标准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有这种的条文,假如房地产商不可以按时拿房,依照购房款每日付款买房者购房款总金额约0.01%的合同违约金。对买房者获得的合同违约金,本质上是一项经济补偿金,不予以征缴个人所得税。

  15、本人公司股东用已有投资房产入股投资,有评定升值,是不是征缴个人所得税?
  答: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非货币性资产评定升值暂不征缴个人所得税的审批》(国税发〔2005〕319号)要求:“对本人将非货币性资产开展评定后项目投资于公司,其评定升值获得的所得的在项目投资获得公司股份时,暂不征缴个人所得税。”以上文档被《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发布原文无效废除一部分条文无效废除的税款规范化文件名称的公示》(2011年第2号)废除,2号公示自2011年1月4日起起效。依照实体线从旧标准,在2号公示起效前,对非贷币资产报告评估升值暂不征缴个人所得税,2号公示起效后,对非贷币资产报告评估升值依照“资产出让所得的”新项目征缴个人所得税。

  16、车险公司给销售业绩好的保险代理人交纳年金,该一部分保险代理人获得的收益均按劳务报酬所得交纳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问企业压力与本人承担的年金应怎样记税?假如保险代理人本人承担的年金不可以从提成里扣减那麼在预估个人所得税时保险代理人本人承担的年金一部分能否也扣减40%的展业成本?
  答:依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要求:“年金就是指公司以及员工在依规参与养老保险的根基上,自行创建的补充养老保险规章制度。”换句话说,仅有是与本企业存有雇工的工作人员,而且是在交纳养老保险金的根基上,创建的一项福利性的商业险。车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分成员工和非雇员,因为非员工保险代理人并不是保险行业的宣布员工,也就沒有按照规定在车险公司参与养老保险金,因而车险公司和其业务员交纳的说白了“年金”不符以上有关年金的要求,因此不可以实行国税发〔2009〕694号文档有关年金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现行政策。

  国税发〔2006〕454号文档要求十分确立,对保险代理人提成中的展业成本,不征缴个人所得税,现阶段提成中展业成本的占比暂定为4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部分,扣减具体交纳的运营应交税费后,按照税收法律相关要求测算征缴个人所得税。

  17、企业压力来青招聘面试的外籍人员的飞机票款(无论招聘面试是不是取得成功均压力,短期内用人,大概大半年),是不是需缴个人所得税?
  答:由企业给予压力招聘面试工作人员飞机票的有关文档、材料,不予以征缴。

  18、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中怎样定义“家中唯一日常生活用地”?
  答: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个人转让房子相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告》(国税发〔2007〕33号)要求,“家中唯一日常生活用地”就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州、市辖区范畴内经营者(有另一半的为夫妇彼此)仅有着一套住宅。家中指夫妇彼此,没有未成年子女。

  19、“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免税个人所得税”的要求是不是适用外国籍本人?
  答:依据《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要求:“海外组织在国内开设的支系、意味着组织(经准许从业运营房地产行业的公司以外)与在国内工作中、学习时间超出一年的海外本人可以选购切合实际必须的自购、自住商品房,不可选购非自购、非自住商品房”。不难看出,容许在我国地区选购住房的外国籍本人应该是做到在我国居民纳税人的规范。

  为推动在我国住户住房销售市场的身心健康发展趋势,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住建部三部委协同颁布了《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 )要求:“对个人转让自购5年以上、而且是家中唯一日常生活住房得到的所得的,再次免税个人所得税。”

  由于以上要求,外国籍本人可以享有“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免税个人所得税”的要求。

  20、政府机构派发的什么奖励金归属于免税政策范畴?
  答: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要求:“省部级市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解放军军以上企业,及其国外机构、国际经济组织授予的科学合理、文化教育、技术性、文化艺术、环境卫生、体育文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层面的奖励金”免税个人所得税。由此可见免税政策所得的务必是归属于科学合理、文化教育、技术性、文化艺术、环境卫生、体育文化、生态环境保护层面的,此外,一律依照“薪水、薪酬所得的”新项目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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