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税款所得税经典案例
2022-01-26 17:53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相关问题的通告》(税务〔2014〕34号)和《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扩张小型微利企业递减收取所得税范畴相关问题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4年第23号)颁布后,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力度进一步增加。那麼,中小企业怎样预缴税款企业所得税?
第一步:怎样预缴税款关键爱上本年度是不是归属于中小企业。
假如上本年度并不是中小企业,则无论年度是不是归属于中小企业,须先按25%税率计算预缴税款;假如上本年度是中小企业,则参考文中第二步开展实际操作。
操作提示:上一年的总资产、从业人数可以在今年初了解,但上一年的应纳税额通常在年度汇算清缴后能够明确。年度汇算清缴限期为本年度终结之日起5个月内,上一本年度是不是归属于中小企业,最晚很有可能在5月31日才了解。而年度的预缴税款即使按一季度预缴税款,也需在4月15日前申请办理,因而,第一季度预缴税款时,公司通常只有根据上一本年度预缴税款审报的应纳税额判断。
就2014年来讲,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4年第23号是4月18日施行的,公司完成了第一季度的预缴税款,很有可能在预缴税款时没享有全新的不断扩大递减政策优惠。多预缴税款的税金,可以在之后季(月)度应预缴税款的税金中抵扣增值税,或在本年度终结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测算,多缴的税收可以退回。
第二步:预缴税款需依据征缴方法而定。
所得税征缴方法分核定征收和定额征收,核定征收一般又分成核定征收和定率征缴。企业所得税法以及条例全文要求,所得税应当月度或是一季度的具体销售毛利预缴税款;依照月度或是一季度的具体销售毛利预缴税款有艰难的,可以依照上一缴税本年度应纳税额的月度或是一季度平均额预缴税款,或是依照经税务机关单位认同的别的方式预缴税款。
1.核定征收。税务机关单位相对应调节预算定额后,按时(月或一季度)预缴税款。
2.定率征缴。不但需看上本年度应纳税额是不是超过10万余元,还需要看年度应纳税额总计是不是超过10万余元或30万元。
①上本年度应纳税额超过10万余元:适用20%的征收率,不可以享有递减特惠;
②上本年度应纳税额小于或等于10万余元,年度应纳税额总计小于或等于10万余元:适用20%的征收率,并且享有递减特惠;
③上本年度应纳税额小于或等于10万余元,年度应纳税额总计超过10万余元:适用20%的征收率,终止享有递减特惠。
④年度应纳税额总计超过30万余元:已不属于中小企业,停止使用适用20%的征收率,适用25%的税率。
3.查账征收。
①按上本年度应纳税额平均额预缴税款:因为预缴税款税款根据是上本年度应纳税额平均额,因而需看上本年度应纳税额是不是超过10万余元。假如超过10万余元,则按20%税率计算预缴税款;假如小于或等于10万余元,则不但适用20%征收率,还能够享有递减特惠。尽管2021年的经营状况很可能与上年不一致,但预缴税款时不予考虑,本年度终结年度汇算清缴再多退少补。以按一季度预缴税款例举:
例1,上年应纳税额12万余元,2021年每月预缴税款企业所得税12÷4×20%=0.6(万余元);
例2,上年应纳税额8万余元,2021年每月预缴税款企业所得税8÷4÷2×20%=0.2(万余元)。
②按具体销售毛利预缴税款:同定率征缴方法下的实际操作。
操作提示:年度应纳税额累计数是逐月(一季度)增加的,很可能上月(一季度)可以递减测算预缴税款,而下月(一季度)就不可以递减了;上月(一季度)适用20%征收率,本月(一季度)却要适用25%征收率。
假定某中小企业推行查账征收,依据具体销售毛利按一季度预缴税款,去年应纳税额6万余元,2021年预缴税款状况如下所示:
第一季度:应纳税额4万余元,总计应纳税额4万余元,应预缴税款企业所得税4÷2×20%=0.4(万余元);
第二季度:应纳税额8万余元,总计应纳税额12万余元,应预缴税款企业所得税12×20%-0.4=2(万余元);
第三季度:应纳税额10万余元,总计应纳税额22万余元,应预缴税款企业所得税22×20%-0.4-2=2(万余元);
第四季度:应纳税额10万余元,总计应纳税额32万余元,应预缴税款企业所得税32×25%-2-0.4-2=3.6(万余元)。
公司第二季度预缴税款时,总计应纳税额12万余元,超出10万余元,终止递减征缴特惠;第四季度预缴税款时,总计应纳税额32万余元,超出30万余元,终止低征收率(20%)特惠,改成征收率25%。
必须补充说明的是,中小企业也很有可能本年度正中间在从业人数、总资产层面产生变化,进而不会再合乎中小企业标准,就需要终止低征收率特惠,按25%的税率计算预缴税款。但绝大部分中小企业的从业人数、总资产比较稳定,因此文中沒有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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