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收益可免税或减免个人所得税?
2022-06-01 17:22
1.学业奖学金免税政策
省部级市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解放军军以上企业,及其国外机构、国际经济组织授予的科学合理、文化教育、技术性、文化艺术、环境卫生、体育文化、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奖励金;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和《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教育税收优惠的通告》(税务〔2004〕39号)第一条第11项
2.中国远洋运输水手餐费
充分考虑中国远洋运输具备海外流运的特点,因而,对中国远洋运输水手每月的薪水、薪酬收益在统一扣减800元花费的基本上,准许再扣减企业所得税法规范的额外扣减花销规范。
因为水手的餐费统一用以团体就餐,不发送给本人,故特案容许此项补助不记入水手本人的应缴税薪水、薪酬收益。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中国远洋运输船员工资薪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花费扣减问题的通告》(国税发〔1999〕202号)
3.随军家属从业个体经营者免税个人所得税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随军家属学生就业相关税收优惠的通告》(税务〔2000〕84号)第二条
4.残废、孤老、烈属减免个人所得税
经省部级市人民政府准许可减免个人所得税的残废、孤老工作员和烈属的所得的仅限劳动收入,实际所得的项目为:薪水、薪酬所得的;个体户的生产制造经营所得;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承包合同、租赁经营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一项
5.军队转业干部从业个体经营者免税个人所得税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相关税收优惠问题的通告》(税务〔2003〕26号)第一条
6.最低生活保障家中领到租赁住房补助免税政策
对合乎当地政府要求情况的特困户保障性住房家中从当地政府领到的租赁住房补助,免税个人所得税。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的通告》(税务〔2015〕139号)第六条
7.失业人员从业个体经营者免减个人所得税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人力资源管理社保部有关再次实行适用和推动关键人群创业就业相关税收优惠的通告》(税务〔2014〕39号)第一条
8.从业四业所得的城市房地产税征缴个人所得税
对个体或个体工商户从业种殖业、养殖行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范围属于农业税(包含农牧业特产税)、农牧税缴税范畴的,其获得的“四业”所得的暂不征缴个人所得税。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农村税费改革示范点地域相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告》(税务〔2004〕30号)第一条
9.个人转让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税个人所得税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个人所得税多个现行政策问题的通告》(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六)项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个人转让房子相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告》(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
10.满足条件的房屋赠与免税个人所得税
(1)房屋所有权每个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尝赠予另一半、爸爸妈妈、儿女、爷爷奶奶、外祖父母、小孙子女、外孙女、兄妹;
(2)房屋所有权每个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尝赠予对其担负可以直接养育或是赡养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或是赡养人;
(3)房屋所有权每个人身亡,依规获得房屋所有权的遗嘱执行人、遗赠扶养协议人或 受受赠人。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自己无尝赠送房子相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告》(税务〔2009〕78号)
11.三板市场股息红利差异化缴税
本人拥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软件(通称全国各地股份转让系统软件)挂牌公司的个股,持仓限期在1个月之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的全额的记入应纳税额;持仓限期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持仓限期超出1年的,暂减按25%记入应纳税额。以上所得的统一适用20%的征收率计税个人所得税。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中国证监会有关执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软件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现行政策相关问题的通告》(税务〔2014〕48号)第一条
12.国内个人投资者根据港股通项目投资香港交易所上市股票获得的出让价差所得的,免征缴个人所得税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中国证监会有关沪港股市买卖数据共享体制示范点相关税收优惠的通告》(税务〔2014〕81号)第一条第(一)项
13.动迁赔偿款免税政策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乡镇房屋拆迁补偿相关税收优惠的通告》(税务〔2005〕45号)第一条
14.平潭中国台湾住户免税政策
按不超过国内与台湾省本人(就是指拥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本人)企业所得税负差值,给与在平潭综合性试验区工作中的中国台湾住户的补助,免税个人所得税。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福建平潭综合性试验区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的通告》(税务〔2014〕24号)第二条
15.活期存款贷款利息免税政策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活期存款贷款利息所得的相关个人所得税制度的通告》(税务〔2008〕)132号
16.地区政府债券贷款利息免税政策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地区政府债券贷款利息免税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告》(税务〔2013〕5号)第一条
17.助人为乐奖励金免税政策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发送给见义勇为者的奖励金免税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告》(财税字〔1995〕25号)
18.高端权威专家增加退休期内工资免税个人所得税
享有我国派发的特殊津贴的权威专家、专家学者及中科院、中科院院士工程院院士从其劳动关联所属单位获得的,企业按相关規定向员工统一下发的薪水、薪酬、补贴、补助等收益,视作退休、退休金,免税个人所得税。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高端权威专家增加离休退休期内获得劳务报酬所得相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告》(税务〔2008〕7号)
19.体彩中奖1万下列免税政策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本人获得体育文化彩票中奖所得的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告》(财税字〔1998〕12号)
20.发票中奖城市房地产税征缴个人所得税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本人获得有奖活动税票奖励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告》(税务〔2007〕34号
21.外国籍本人获得外资企业股息红利免税个人所得税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个人所得税多个现行政策问题的通告》(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项
22.外国籍本人出差补贴免税政策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个人所得税多个现行政策问题的通告》(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二)项
23.满足条件的外国籍权威专家工资免税个人所得税
(1)依据世行专项贷款协议书由世行立即派往在我国工作中的外国人;
(2)联合国组织立即派往在我国工作中的权威专家;
(3)为联合国组织支援新项目赴华工作中的权威专家;
(4)援助国派往在我国专为所在国无偿援助新项目工作中的权威专家;
(5)依据两国政府签署文化交往新项目赴华工作中2年之内的文化艺术权威专家,其薪水、薪酬所得的由所在国压力的;
(6)依据在我国大专学校国际合作新项目赴华工作中2年之内的文化艺术权威专家,其薪水、薪酬所得的由所在国压力的;
(7)根据民俗科学研究协约赴华工作中的权威专家,其薪水、薪酬所得的由所在国政府部门压力的。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个人所得税多个现行政策问题的通告》(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九)项
24.证劵资产贷款利息免税政策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金融市场个人投资者股票交易清算资产贷款利息所得的相关个人所得税制度的通告》(税务〔2008〕140号)
25.公积金、医保金、基本上养老金、失业险股票基金个人帐户存款利息所得的免税个人所得税
公司和本人依照国家或当地政府要求的占比获取并向特定金融企业具体缴付的公积金、医保金、基本上养老金,不记入本人本期的薪水、薪酬收益,免于征缴个人所得税。超出国家或当地政府要求的占比缴付的公积金、医保金、基本上养老金,应将其超出一部分划入本人本期的薪水、薪酬收益,计税个人所税。
本人领到原财产保全担保的公积金、医保金、基本上养老金时,免于征缴个人所得税。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公积金、医保金、基本上养老金、失业险股票基金个人帐户存款利息所得的免税个人所得税的通告》(财税字〔1999〕267号)
26.检举、协查通报违法违纪奖励金免税政策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个人所得税多个现行政策问题的通告》(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四)项
27.本人申请办理代收代缴税金办理手续,按照规定获得的缴纳服务费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个人所得税多个现行政策问题的通告》(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五)项
28.出让发售上市公司免税政策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个人转让个股所得的再次城市房地产税征缴个人所得税的通告》(财税字〔1998〕61号)
29.外国籍本人探亲访友费、语言表达培训费、儿女教育费用免税政策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个人所得税多个现行政策问题的通告》(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三)项
30.不属于薪水、薪酬类型的补助、补贴
下列不属于薪水、薪酬类型的补助、补贴或不属于经营者个人薪水、薪酬所得的项目的收益,不缴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扰乱公共秩序员工资规章制度未列入标准工资总金额的补助、补贴差值和亲属组员的粮油食品补助;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做好<征缴个人所得税多个问题的要求>的通告》(国税发〔1994〕089号)
31.工伤险免税政策
对工伤事故员工以及直系亲属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86号)要求获得的工伤保险赔偿,免税个人所得税。工伤保险赔偿,包含工伤事故员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86号)要求获得的一次性残废补助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公伤诊疗补助费、一次性残废工作补助费、工伤事故诊疗工资待遇、住院治疗伙食费补助金、异地就诊交通出行住宿费用、工伤事故康复治疗花费、辅助器具费用、日常生活陪护费等,及其员工因工身亡,其直系亲属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86号)要求获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工伤事故员工获得的工伤保险赔偿相关个人所得税制度的通告》(税务〔2012〕40号)第一条
32.股权分置非流通股公司股东向股票市值公司股东付款溢价增资免税政策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在线配资示范点改革创新相关税收优惠问题的通告》(税务〔2005〕103号)
33.珠海横琴、中国香港、台湾住户免税政策
各自按不超过国内与港、澳地域个人所得税负差值,给与在横琴工作中的中国香港、台湾群众的补助,免税个人所得税。
香港居民,就是指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条例》(要求获得澳门永久居民身份的本人。所称台湾住户,就是指依据澳门特区政府第8/1999号法律法规获得台湾永久住户身的本人。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广东省横琴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的通告》(税务〔2014〕23号)第二条
34.个人出租房屋减免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获得的所得的减按10%的征收率征缴个人所得税。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廉租住宅经济发展适用住宅和租赁住房相关税收优惠的通告》(税务〔2008〕24号第二条)第一项
35.生育保险和生育医疗费免税政策
生孕女性依照县级以上政府依据相关規定制订的生育险方法,获得的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或别的属于生育险特性的补贴、补助,免税个人所得税。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生育保险和生育医疗费相关个人所得税制度的通告》(税务〔2008〕8号)第一条
36.社会发展福利有奖活动捐款奖品得奖所得的免税政策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社会发展福利有奖活动捐款发售收益税款问题的通告》(国税发〔1994〕127号)第二条
37.安置费、退职费、退休金、退休薪水、退休生话补助金免税政策
《个人所得税法》
38.满足条件的外交官免税个人所得税
按照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免税政策的世界各国中国大使馆、使领馆的外交代表、领事馆高官和其它工作人员的所得的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八项
39.商业保险赔偿款免税政策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五项
40.满足条件的津补助免税个人所得税
国家统一要求发放的补助、补贴,就是指依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国务院津贴、工程院院士补贴、资深院士津贴,及其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它补助、补贴。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