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解读:本年度未立即获得合理证明的相关成本、花费税收解决
2022-06-02 17:16
日常生产运营中,业务流程具体发生了,可是因为多种因素不可以在新项目进行本年度获得合理凭据,在之后本年度获得后是不是能追补确定有关成本?假如能,又该怎样做好有关税收解决?
一、本年度未立即获得但年度汇算清缴期完毕前获得合理证明的相关成本、花费税收解决
(一)有关现行政策: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所得税多个问题的通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1年第34号)(下称“34号公示”)第六条要求,公司本年度具体造成的相关成本、花费,因为多种因素无法按时获得该成本费、花费的合理凭据,公司在预缴税款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可暂按账目产生额度开展计算;但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填补给予该成本费、花费的合理凭据。
(二)条文分析:
假如公司本年度并没有立即获得具体造成的成本费、花费的合理凭据,可暂按账目产生额度开展计算。只需在年度汇算清缴期完毕前即第二年5月31日前获得合理凭据,可以在抵扣,年度汇算清缴不用开展纳税调整。
(三)实例:
【案例一】某公司2015年产生资询花费10万余元,合同约定服务费在2015年12月付款。该公司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了服务费,但另一方未立即给予有关税票,发票是在2016年2月给予的。
【分析】依据34号公示第六条要求,该公司2015年12月份产生的服务费,当初虽未得到税票,但依据收付实现制标准属于当初的花费,公司在2015年4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申请时,可暂按账目产生额度开展计算;之后在年度汇算清缴期限内也就是2016年5月底前获得此项开支的合理凭据,可以抵扣,年度汇算清缴时无需开展纳税调整。
二、本年度未立即获得但新项目进行本年度完毕后5年之内获得合理证明的相关成本、花费的税务解决(没有新项目产生所得税清算期完毕前获得的情况)
(一)有关现行政策: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多个税务解决问题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2年第15号)(下称“15号公示”)第六条 有关上年产生应扣未扣开支的税务解决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发觉其他应付款真实造成的、依照税务规范应在公司个人所得抵扣而未扣减或少扣减的开支,公司作出专向申请及表明后,准许追补至该新项目进行年测算扣减,但追补确定时间不超5年。
公司因为以上缘故多缴的所得税税金,可以在追补确定本年度所得税应缴税额中抵税,不够抵税的,可以向之后年延递抵税或申请办理出口退税。
企业亏损追补确定上年未在公司个人所得抵扣的开支,或赢利公司通过追补确定后发生亏本的,应最先调节此项开支隶属本年度的亏算,随后再依照弥补亏损的标准测算之后本年度多缴的所得税款,并按前述要求解决。
(二)条文分析:
1.本年度未立即获得但业务流程产生本年度完毕后得到合理证明的相关成本、花费,公司作出专向申请及表明后,准许追补至该新项目进行年测算扣减。
2.追补确定时间不超5年。
3.因为以上缘故多缴的所得税税金,可以在追补确定本年度所得税应缴税额中抵税,不够抵税的,可以向之后年延递抵税或申请办理出口退税。
4.追补确定后发生亏本的,应最先调节此项开支隶属本年度的亏算,随后再依照弥补亏损的标准测算之后本年度多缴的所得税款,并按前述要求解决。
5.追补确定后的四种关键情况:
(1)追补确定本年度所得税应缴税金充足抵税新项目进行本年度多交税金。
(2)追补确定本年度所得税应缴税金不够抵税新项目进行本年度多交税金。
(3)追补确定后增加新项目进行本年度亏算。
(4)追补确定后新项目进行本年度由赢利变成亏本。
(三)实例:
【案例二】追补确定本年度所得税应缴税金充足抵税的情况
某公司2014年产生一笔资询花费10万余元,因为未获得合理凭据,年度汇算清缴时实现了调减解决。调节后所得税应纳税额为50万余元,适用25%的公司企业所得税率,应交所得税12.5万余元。公司于2015年7月获得了此笔花费的合理凭据。该公司2015年所得税应纳税额为20万余元,适用25%的公司企业所得税率,应缴所得税5万余元。
【实例三】追补确定后新项目进行本年度由赢利变成亏本的情况
某公司2014年产生一笔资询花费10万余元,因为未获得合理凭据,年度汇算清缴时实现了调减解决。调节后所得税应纳税额为5万余元。适用25%的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交纳所得税1.25万余元。公司于2015年7月获得了此笔花费的合理凭据。该公司2015年应纳税额为40万余元,适用25%的公司企业所得税率,应缴所得税10万余元。
【分析】公司作出专向申请及表明后,准许追补至该新项目进行本年度即2014年测算扣减。追补扣减测算后:
① 2014年由赢利变成亏本,亏算为-5万余元,可以在5年之内用息税前利润填补;
② 2014年多交所得税1.25万余元,可以在追补确定本年度即2015年所得税应缴税额中抵税。
2015年填补2014年度亏算后应纳税额为35万余元,应缴所得税8.75万余元。因为2014年多交的1.25万余元税金可以在2015年所得税应缴税额中抵税,则抵扣后应缴公司所得的7.5万余元。
【分析】公司作出专向申请及表明后,准许追补至该新项目进行本年度即2014年测算扣减。追补扣除测算后,2014年多交税金2.5万余元,可以在追补确定本年度即2015年所得税应缴税额中抵税,则2015年应缴所得税2.5万余元(5万元-2.5万余元)。
【实例四】追补确定后增加新项目进行本年度亏算的情况
某公司2014年产生一笔资询花费10万余元,因为未获得合理凭据,年度汇算清缴时实现了调减解决。调节后所得税应纳税额为-20万余元。公司于2015年7月获得了此笔花费的合理凭据。该公司2015年应纳税额为40万余元,适用25%的公司企业所得税率,应缴所得税10万余元。
【分析】公司作出专向申请及表明后,准许追补至该新项目进行本年度即2014年测算扣减。追补扣除测算后,2014年亏算为-30万余元,可以在5年之内用息税前利润填补,则2015年弥补亏损后应纳税额为10万余元,应缴所得税2.5万余元。
【实例五】追补确定本年度所得税应缴税金不够抵税的情况
某公司2014年产生一笔资询花费10万余元,因为未获得合理凭据,年度汇算清缴时实现了调减解决。调节后所得税应纳税额为50万余元,适用25%的公司企业所得税率,应交所得税12.5万余元。公司于2015年7月获得了此笔花费的合理凭据。该公司2015年该企业应纳税额为8万余元,适用25%的公司企业所得税率,应缴所得税2万余元。
【分析】公司作出专向申请及表明后,准许追补至该新项目进行本年度即2014年测算扣减。追补扣除测算后,2014年多交税金2.5万余元,可以在追补确定本年度即2015年所得税应缴税额中抵税。因为2015年度应缴所得税为2万余元,不够抵税。则2015年可抵扣2万余元,不够抵税的0.5万余元,可以向之后年延递抵税或申请办理出口退税。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