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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法议案二审:适度减少征收率 进一步明确缴税范畴 健全税收优惠政策要求

2022-06-10 17:38

  6月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大会于北京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第二次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

  印花税法议案于2022年2月初次报请决议。与议案一见刊对比,二见刊整体上再次保持现行标准税收制度架构不会改变,在适度减少征收率、进一步明确缴税范畴、健全税收优惠政策要求等领域开展改动。

  在二见刊税收分类税率表中,依照减税政策的规定,将“商标专用权、版权、专利、专用技术性所有权出让书据”的征收率由万分之五减少至万分之三;“买卖协议”中确立“动产抵押买卖协议”不包括本人书立的动产抵押买卖协议。

  二见刊进一步明确了股票交易的缴税范畴。依据二见刊,此方法所称股票交易,就是指出让在依规成立的证交所、国务院办公厅审批的别的全国股票交易场地买卖的个股和以股票为基本的存托凭证。

  在税收优惠政策要求层面,一见刊要求,对“跨境电商运营者与客户签订的电子器件订单信息”免税合同印花税。二见刊将其改动为对“本人与跨境电商经营人签订的电子器件订单信息”免税合同印花税。

  与此同时,一见刊受权国务院办公厅依据社会经济和经济发展必须要求别的增值税免税情况,但未确立有关标准和规定。二见刊将有关要求改动为:依据社会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必须,国务院办公厅对住户住宅要求确保、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组合、适用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趋势等情况可以要求减免或是免税合同印花税,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备。

  一见刊要求,经营者为海外企业或本人,在地区并没有委托代理人的,依照国务院办公厅税务主管机构的要求申请办理。二见刊将有关要求改动为:经营者为海外企业或本人,在地区并没有委托代理人的,由经营者自主申请交纳合同印花税,具体措施由国务院办公厅税务主管机构要求。

  本报记者 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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