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企业申请

零税率服务项目了解多少

2022-08-10 17:07

跨境应税行为有一些是能够可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那实际包括什么跨境应税行为呢?这种应税行为又该如何界定?零税率服务项目适用的出口退税方法及要准备什么申请办理材料呢?

别着急,让小编一一为您解答~

01、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用领域?

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税务[2016]36号)配件4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售卖的以下服务和无形资产摊销,可用增值税零税率:”,具体包括“(一)国际运输服务。(二)航天运输服务项目。(三)向国外企业所提供的彻底在境外消费的以下服务项目:1.研发服务。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3.设计服务。4.广播节目电视新闻节目(著作)的制作和发售服务项目。5.软件技术服务。6.电路原理及检测服务。7.信息系统服务。5.项目流程管理服务项目。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流程。10.技术转让。(四)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质监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02、增值税零税率适用的出口退税方式?

地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可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是无形资产摊销,假如归属于可用简易征收的,推行增值税免税方法。假如归属于可用所得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制造业企业推行免抵退税方法,外贸公司购入服务项目或是无形资产摊销出入口推行免退税现行政策,外贸公司直接把服务项目或自主研发的无形资产摊销出入口,视作制造业企业连着其出口商品统一推行免抵退税方法。

03、申请办理增值税零税率服务项目出口退税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经营者申请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时,申报《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在其中,申请办理国际货物运输(港澳台地区运送)免抵退税申报时,申报《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申请办理别的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时,申报《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和《跨境应税行为收讫营业款明细清单》。(可用免抵退方法企业提供)

(二)免抵退税宣布申请电子数据。(可用免抵退方法企业提供)

(三)经营者申请办理航天运输服务项目将在轨交货空间飞行器以及相关货品免退税申报时,申报《航天发射业务免退税申报明细表》;申请办理别的跨境应税行为免退税申报时,申报《跨境应税行为免退税申报明细表》(可用免退税方法企业提供)

(四)免退税宣布申请电子数据。(可用免退税方法企业提供)

(五)从地区单位或者个人购入增值税零税率应税出口的,给予应税提供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海外单位或者个人购入增值税零税率应税出口的,给予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共和国税款交款凭据。(可用免退税方法企业提供)

(六)以下资料及会计原始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给予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所开具的税票(经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认同,可只提供电子数据,会计原始凭证留存备查)。

2.与海外企业签订的给予增值税零税率应税的合同。

给予软件技术服务、电路原理及检测服务、信息系统服务、项目流程管理服务项目,及其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同时提供合同书已经在国家商务部“外包服务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并审批通过,由该系统开具的证明材料;给予广播节目电视新闻节目(著作)的制作和发售提供服务的,同时提供合同书已经在国家商务部“文化贸易智能管理系统”中记录并审批通过,由该系统开具的证明材料。

3.给予影片、电视剧的制做提供服务的,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影视广告制作许可证书明;给予影片、电视剧的发售提供服务的,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发售版权证明、发行许可证明。

4.给予研发服务、设计服务、转让技术提供服务的,应提供与给予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收益相对应《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以及数据分析表。

5.从与此签署给予增值税零税率应税合同的海外企业获得收入的收款收据。

跨国企业经外汇政策单位准许推行外汇资金集中化经营管理或经中央人民银行准许推行常常项下结售汇集中化收付款管理的,其组员公司在批准的有效期内,可持金融机构提供给跨国企业资产集中化经营(收付款)企业满足以下规定的收款收据,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退(免)税:

(1)收款收据里的支付企业须是与组员企业签署给予增值税零税率应税合同的海外单位或合同约定的跨国企业的海外成员企业。

(2)收款收据里的收款单位或备注的具体收款方须注明有组员公司的名称。

(七)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及凭据。

文档根据

1.《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全方位拉开增值税改征所得税试点的通告》(财务〔2016〕36号)

2.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5年第88号)

3.《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8年第16号)

4.《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提升融合进出口退税信息管理系统更强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21年第15号)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