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解海南省高档高级人才个税优惠的完成
2022-08-11 16:54
案例一
A公司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申请注册并实际性运营的上市企业,2020年以年收入60万余元(分月付款)引入高档高级人才张三(2020、2021年均合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档高级人才要求)。2021年张三除获得年收入60万余元外,另获得企业给予的全年度一次性奖金28万余元,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外讲课获得劳务报酬所得10万余元(共5个月,每一次收益2万余元)。(不顾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规明确的其他扣减)
【难题】张三2021年度个税该如何处理最好?
摆脱困境,必须从两个方面下手:
一、海南高档高级人才个税政策优惠
我国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基本建设,给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档高级人才个税尤其政策优惠。2021年张三合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档高级人才要求,且A公司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申请注册并实际性运营的上市企业,依规可以享受高档高级人才个税特别优惠。
《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档高级人才个税政策的通知》(税务〔2020〕32号,下称“32号文件”)要求,自2020年1月1日具有2024年12月31日,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级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税实际税负超出15%的那一部分,给予免税。包含来自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税(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费、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的)、经营所得及其经海南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的。
《海南省财政厅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海南税务局 海南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共海南省政府优秀人才管理局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档高级人才个税政策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琼税务〔2020〕1019号,下称“1019号文件”)进一步明确,能够享受髙端高级人才个税政策优惠务必同时具备五个标准:
一是享受优惠的所得的应来自海南省,税金应交纳在海南。
二是享受优惠的所得的种类仅限综合所得税和经营所得。综合所得税包含在海南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与就职、受聘相关的海南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的(依据派发目标、派发方法各自确定)。经营所得,指的是在海南省从事生产、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的,以及与从事生产、生产经营相关的海南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的。
三是享受优惠的纳税人须符合《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髙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20〕41号)规定的髙端高级人才。海南省政府优秀人才管理局应当第二年2月15日将最终确定的髙端、高级人才名册发放给海南税务局。
四是享受优惠的髙端高级人才能是居民个人也可以是非居民个人。
五是税收优惠政策在第二年纳税人在海南申请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有。经营所得(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在第二年3月31日前年度汇算清缴,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税在第二年3月1日到6月30日年度汇算清缴。非居民个人在第二年6月31日前测算出口退税,以上期内没法入关办理的,可授权委托涉税专业服务组织、别的单位或个人委托申请办理,将在出境条件前30日之上根据省税务局向省纪委优秀人才管理局明确提出髙端、高级人才身份确认申请办理。
二、张三2021年度本人所得税的计算
(一)预扣预缴(缴纳)税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以及有关税收法律要求,张三2021年度获得各类综合所得税,应当由义务人给予预扣预缴。在其中:
获得分月支付的年收入60万余元应预扣个人所得税=(600000-60000)*30%-52920=109080元
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28万余元,挑选按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独立记税,经计算征收率为20%,速算扣除数1410元。应代扣代缴个税=280000*20%-1410=54590元
获得劳务报酬应预扣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5=16000元
(二)年度汇算清缴需补(退)税金
年度汇算清缴需补(退)税金按2种状况
舍弃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独立记税需补(退)税金=(600000 280000 100000*(1-20%)-60000)*35%-85920-(109080 54590 16000)=229080-179670=49410元
全年度总共缴税229080元。
永不放弃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独立记税需补(退)税金=(600000 100000*(1-20%)-60000)*35%-85920-(109080 16000)=131080-125080=6000元
全年度总共缴税=131080 54590=185670元
(三)高档高级人才特惠出口退税
32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在海南申请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有高档高级人才个税政策优惠。依照164号文件规定对独立记税的“劳务报酬所得”各类所得的,不划入当初综合所得税,不参与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因而不享受15%税收优惠政策。1019号文件规定,居民个人髙端高级人才综合所得税减免税额测算,公式计算如下所示:
减免税额=(综合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税应纳税额×15%)×海南省综合所得税总收入额÷综合所得税总收入额
因而,针对张三高档高级人才特惠减免税额,必须差别二种情况测算:
1.舍弃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独立记税的
全年度综合所得税应纳税额=600000 280000 100000*(1-20%)-60000=900000元
海南省综合所得税总收入额=600000 280000=880000元
综合所得税总收入额=600000 280000 100000*(1-20%)=960000元
减免税额=(229080-900000*15%)*880000/960000=86240元
具体缴税=900000*15%=135000元
2.永不放弃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独立记税的
全年度综合所得税应纳税额=600000 100000*(1-20%)-60000=620000元
海南省综合所得税总收入额=600000元
综合所得税总收入额=600000 100000*(1-20%)=680000元
减免税额=(131080-620000*15%)*600000/680000=33600元
具体缴税=620000*15% 54590=147590元,在其中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独立记税54590元
三、总结
从张三全年度一次性奖金解决看得出,假设张三没有在海南省就职,也非海南高档高级人才,其挑选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独立记税,全年度可以少缴税款43410元(229080-185670)。可是也正因为张三在海南省就职,可享受高档高级人才个税特惠,其挑选不适合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独立记税,全年度可以少缴税款12590元(147590-135000)。
因而,针对海南高档高级人才,其综合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记税中,全年度一次性奖金政策的可用,需要根据高档高级人才个税特惠综合性判断,以保证享有较大特惠。
案例二
B公司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申请注册并实际性运营的上市企业,2020年以年收入60万余元引入高档高级人才李四(2020、2021年均合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档高级人才要求)。2020年12月B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计划,李四获得该公司授予的个股期权100000股,授于期权价格为10元,自2021年起分三年行权。2021年10月李四第一次行权50000股,行权当日股票收盘价为36元。(不顾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规明确的其他扣减)
【难题】李四2021年度个税该如何处理最好?
一、获得发售公司股权激励所得的一般计税
综合性《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21年第42号,下称“42号公告”),《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税务总局〔2018〕164号,下称“164号文件”)、《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本人个股期权所得的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税务总局〔2005〕35号,下称“35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获得个股期权等股权激励计划,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划入当初综合所得税,全额的独立可用综合所得税率表,测算缴税。计算公式为:
个股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行权股票的每一股市价-员工获得该个股期权支付的每一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应纳税所得额=股权激励计划收益×税率-速算扣除数
按照上述要求,李四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所得的应缴个税:
(36-10)*50000=1300000(元)
1300000*45%-181920=403080(元)
根据《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务〔2016〕101号)文件规定,李四可自股票期权行权之日起,在不得超过12个月的时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股权激励计划所得的独立记税能不能享有高档高级人才税收优惠政策
李四明确提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35号文件规定,员工接纳执行股票期权计划公司授予的个股期权,行权时其从企业获得个股的具体购买价小于选购日收盘价格的差值,是因员工在企业表现的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就职、受聘相关的所得的,归属于“薪水、薪金所得”范畴。且就职的A企业合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申请注册并实际性运营的公司”要求,理应享有“实际税负超出15%的那一部分,给予免税”特惠。
《个人所得税法》要求,居民个人获得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纳税年度分类汇总个税。获得所得的有纳税人的,由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金;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理应在取得所得的第二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32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在海南申请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有高档高级人才个税政策优惠。实务中,依照164号文件规定对独立记税的“劳务报酬所得”各类所得的,不划入当初综合所得税,不参与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因而不享受15%税收优惠政策。
综合性42号公告和164号文件,居民个人获得个股期权、股票增值权、员工持股计划、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计划,符合条件的,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划入当初综合所得税,全额的独立可用综合所得税率表,测算缴税。因而,股权激励计划所得的独立记税的,是不可以享有高档高级人才税收优惠政策。
三、经营者能不能舍弃股权激励计划所得的独立记税特惠
针对不划入当初综合所得税全额的独立记税的各项“劳务报酬所得”特惠,164号文件中除要求居民个人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能够自由选择是不是划入当初综合所得税测算缴税,对其他的各独立记税的“劳务报酬所得”并没有设置舍弃特惠的选择权。那么是不是就一定不能选择放弃呢。
普通人觉得经营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能够选择放弃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记税。
最先,独立记税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这一点,能从164号文件的标题《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就可以看出,是确立“个税政策优惠对接”的有关事项。
次之,税收优惠政策理应容许经营者舍弃。既然是特惠,简单的说就是以依规至少缴税为原则,即经营者能够“最优选择”。当经营者同时存在多种税收政策时,应容许经营者挑选最佳的形式进行。特别是累加享有多种税收政策时,理应容许经营者舍弃很有可能产生多缴税款后果的政策优惠。这一点,在《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21年第34号)中就有反映。
第三,所得税减免现行政策可按照年挑选。企业所得税有别于所得税,增值税是按时记税并申报的流转税,其税收优惠政策会影响到公司的生产运营及其后面产业链条的增值税记税,因而税收法律设定了一经舍弃,36个月不得再申请办理。可是企业所得税应该是本年度生产制造经营成果课税,除自己外,错误后面产业链的生产运营造成持续危害,仅需按年挑选。
第四,股权激励计划特惠到期后还须划入综合所得税记税。42号公告将股权激励计划独立记税现行政策增加到2022年底,到期后要是没有再度持续,那就需要划入综合所得税记税。因而,选择放弃独立记税,仅仅经营者复原原本责任。
四、是不是舍弃独立记税税款计算的比较
1.永不放弃独立记税
1019号文件规定,居民个人髙端高级人才综合所得税减免税额测算,公式计算如下所示:
减免税额=(综合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税应纳税额×15%)×海南省综合所得税总收入额÷综合所得税总收入额
李四获得综合所得税本年度应纳税=(600000-60000)*30%-52920=109080元,在分月派发时全额的预扣预缴。
以其全部为海南省所得的,减免税额=(109080-(600000-60000)*15%)=28080元
全年度总共缴税=(600000-60000)*15% 403080=484080元
2.舍弃独立记税
李四获得综合所得税分月预扣预缴税金=(600000-60000)*30%-52920=109080元
李四2021年度综合所得税应纳税额=600000-60000 1300000=1840000元
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应纳税=1840000*45%-181920=646080元
以其全部为海南省所得的,减免税额=(646080-1840000*15%)=370080元
全年度总共缴税=1840000*15%=276000元
李四舍弃股权激励计划所得的独立记税特惠,因此其应纳税款也应当内行全当期测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可实行“自股票期权行权之日起,在不得超过12个月的时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要求。
五、总结
综上所述,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档高级人才获得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所得的记税,应与此同时综合性101号文件、164号文件、及其32号文件的政策优惠予以考虑。在特殊条件下,选择放弃递延纳税独立记税特惠经营者能够实现至少缴税。
必须特别注意的是,经营者选择放弃发售公司股权激励所得的独立记税并享受高档高级人才税收优惠政策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经营者应该是合乎《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髙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20〕41号)规定的髙端高级人才。
二是经营者激励股权来自海南省的上市企业,且个税款应交纳在海南。
三是《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进一步深化税务行业“放管服改革”改革创新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魅力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1〕69号)要求,非上市公司鼓励的应当在决定执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次月15日内,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汇报。
实例三
C公司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申请注册并实际性运营的非上市公司,2020年以年收入60万余元引入高档高级人才王五(2020、2021年均合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档高级人才要求)。2020年6月C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计划,王五获得该公司授予的个股期权100000股,授于期权价格为10元,自2021年起分三年行权。2021年2月王五第一次行权50000股。C企业企业财务报告表明,2020年12月底企业每股公积金20元。(不顾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规明确的其他扣减)
【难题】王五2021年度个税该如何处理最好?
《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务〔2016〕101号,下称“101号文件”)要求,非上市公司授于我们公司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个股期权、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奖励),符合要求条件的,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计划时需暂时不缴税,递延到出让该股份时依照“财产转让所得”新项目测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而,针对王五的记税,应该考虑是否满足递延纳税特惠,区别不一样情况解决。
一、股权激励计划不符递延纳税标准
C公司股权激励不符递延纳税条件的,应在获得个股(权)时,对具体认缴出资额小于公平公正价格行情的差值,依照“薪水、薪金所得”新项目,参考35号文件相关规定测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融合42号公告、164号文件和35号文,其记税全过程类同于发售公司股权激励。其股权激励计划所得的公式计算如下所示:
个股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行权股票的每一股市价-员工获得该个股期权支付的每一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在其中行权股票的每一股市价,根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难题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6年第62号,下称“62号公告”)要求,非上市公司股票(权)的公平公正价格行情,先后依照资产总额法、类比法和其它有效方式明确。资产总额法依照获得个股(权)的布年末净资产明确。
王五2021年行权所得的=(20-10)*50000=500000元
参考发售公司股权激励,因王五2021年度是海南省高档高级人才,可以从第二年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有个税实际税负超出15%的那一部分给予免税的优惠。因而,王五可选择将股权激励计划所得的不划入综合所得税,独立记税,还可以选择舍弃独立记税特惠,划入综合所得税预扣预缴,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从总体上来自海南省的综合所得税,申请高档高级人才个税特惠出口退税。
二、股权激励计划合乎递延纳税标准
假如C公司股权激励合乎递延纳税标准,王五的股权激励计划所得的可暂时不缴税,延递到出让C公司股权时,依照“财产转让所得的”所得的记税。其计税方法依照101号文件和62号公告实行。王五在之后出让激励股权时,无论是否满足递延纳税政策标准,均不得享有海南省高档高级人才个税特惠。
一样,王五还可以选择舍弃延递特惠,参考股权激励计划所得的不符递延纳税条件的记税,在本期依照“劳务报酬所得”划入综合所得税记税,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享有海南省高档高级人才个税特惠。
三、总结
综上所述,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档高级人才获得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所得的记税,应与此同时综合性101号文件、164号文件、及其32号文件的政策优惠予以考虑。在特殊条件下,选择放弃递延纳税特惠经营者能够实现至少缴税。
必须特别注意的是:综合性101号文件、62号公告、和《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进一步深化税务行业“放管服改革”改革创新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魅力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1〕69号)要求,非上市公司鼓励的应当在决定执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次月15日内,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汇报。股权激励计划合乎递延纳税条件的,本人挑选递延纳税的,非上市公司应当个股(权)期权行权、约束性股票解禁、股权奖励得到之次月15日内,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公司依规办理备案。
与此同时,经营者舍弃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递延纳税特惠并享受高档高级人才税收优惠政策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经营者应该是合乎《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髙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20〕41号)规定的髙端高级人才。
二是经营者激励股权来自海南省的非上市公司,个税款应交纳在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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