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收汇且未办不可以收汇办理手续,某出口企业被讨回上百万退税额
2022-08-12 17:00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深税二稽处[2022]9号
深圳市**科技公司:(纳税识别号:9144030**E30):
我区(所)于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自己的(企业)(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C)2019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30日纳税申报情况进行了查验,犯罪事实及处分决定如下所示:
一、犯罪事实
(一)核查,你公司2019至2020年度书立的应纳税额产品购销合同、加工合同及租赁协议,均没按规定申请缴纳印花税,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导致少缴合同印花税总计22590.72元。(实际税收分类及所属期见附注)
(二)你公司总计申请出入口销售总额5083500美金,接到投资者购汇3460922.59美金,少购汇1622577.41美金,你公司的所有出口业务均已申报并取得出口退税,但2021年4月30日仍未收到未购汇的1622577.41美金,且未办出口商品不可以收汇申请办理手续,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出入口高新企业申报出口商品退(免)税给予收汇材料有关问题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3年第30号)第五条及《财务部 税务质监总局有关确立国有农用地租赁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20年第2号)第四条的规定,应冲减你公司不可以收汇部分的出口申报数据信息,你公司不可以收汇仍申请获得出口退税的举动导致2020年度多退税额1347449.45元,几列免抵税额125267.44元。
二、处分决定及根据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和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追讨你公司少缴的合同印花税22590.72元,并依法另收税款滞纳金。
(二)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出入口高新企业申报出口商品退(免)税给予收汇材料有关问题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3年第30号)第五条及《财务部 税务质监总局有关确立国有农用地租赁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20年第2号)第四条的规定,你公司应返纳已取得的出入口退税额1347449.45元,核减免抵税额125267.44元。
限你(企业)自收到本裁定书生效日15日内到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将以上税金及税款滞纳金交纳进库,并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帐务调节。逾期未交清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要求申请强制执行。
你(企业)若同我局(所)在缴税上有争议。必须要先按照本确定的期限缴纳税费及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对应的贷款担保,随后可自以上账款交清或者提供相对应贷款担保被税务行政机关确定生效日六十日内,依法向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税务行政机关(图章)
二O二二年一月六日
华税微评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出入口高新企业申报出口商品退(免)税给予收汇材料有关问题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3年第30号)的规定,一般的出口企业(合乎无异常、值得信赖等条件)针对申请退(免)税的出口商品,并不给予出口收汇凭据,就可以向税务行政机关申请退(免)税,可是,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至之时内收汇,并按规定给予收汇材料。若是在独特情况不可以收汇或不能在出口商品退(免)税申报期截至之时内收汇的,在提供特殊缘故相对应的相关证明文件,经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视作收汇解决。
依据上述要求,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还可以在货物出口以后都还没收汇以前申报退税,可是,只要是你申报退税的货物,就必须要在退(免)税申报期(一般是第二年4月)截至之日前进行全额收汇,除非是给予证实材料证明是由于独特情况导致不能收汇或不能按时收汇。这种突发情况包含海外产品市场走势变化、货品产品质量问题、洪涝灾害或战役等不可抗拒、采购商倒闭散伙这些。若是在退(免)税截至之时无法全额收汇,也无法给予证明文件证实存有以上独特情况,那样出口企业就不能再可用退(免)税现行政策,反而是改成可用税收优惠政策,未申报退税的,不可以申报退税,早已申请获得退税额的,得用负值申请抵减原退(免)税申报数据信息,出口企业本期免抵退税额(外贸公司为退税款)欠缺抵减的,应补交差值部分的税金。
本案中,深圳市该公司申报出入口销售总额5083500美金,全部出口业务均已申报并取得出口退税,在2021年4月30日(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日期)依然存在1622577.41美金未收汇,因而,对于该一部分货品要进行相应冲减或退还,故被税务行政机关规定退还出入口退税额1347449.45元,核减免抵税额125267.44元。需注意,国家财政部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20年第2号要求,经营者出口商品劳务公司、产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是申请办理不可以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是申请办理不可以收汇手续后,就可以申请申请办理退(免)税。这就意味着,假如深圳市该公司在日后拿到了外汇交易或是办理了不可以收汇办理手续,将依然存在机遇再次申请申请办理退(免)税,因而该企业针对被挽回的税金,事实上依然存在挽回的空间。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