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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无法控制发票的风险防控

2022-08-23 16:59

一、实例

A公司接到税管员手机,告之接到无法控制税票需要把该部分进项转出,与此同时接到税务事宜通知单(如下所示),公司感觉自己业务流程都是真实的,钱款也付了,要不要做进项税转出呢?和销货方电话联系却找不到人......

那样什么叫无法控制税票?产生无法控制税票是因为什么?最先来了解下现行政策。

二、无法控制税票界定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出现异常所得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9年第38号)要求,合乎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入异常凭证范畴:

那什么是走逃(失去联系)公司呢?现行政策都是明文规定的。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6年第76号:走逃(失去联系)公司,就是指不履行税款责任并摆脱税务行政机关监管的公司。据税务备案管理方法相关规定,税务行政机关根据实地考察、电话号码查询、涉税事项申请办理审查以及其它税收征管方式,仍对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查无踪迹的,或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代理记账、纳税申报人员等,但是其并不知情也无法联系到公司控股股东的,能够判断该企业为走逃(失去联系)公司。

看得出,目前现行政策实际上并没有直接对“无法控制税票”的概念开展立即确立,而明确的是走逃(失去联系)企业以及异常凭证范畴,融合早已废除的国税发[2004]43号文件能够推测,无法控制税票是异常凭证的一种,除缘故(三),别的四条均有可能是税票无法控制或疑是无法控制的主要原因。

注:国税发[2004]43号对无法控制税票有明确,“无法控制税票指防伪税控系统公司遗失失窃金税卡中未开具的税票及其被列为非正常户的防伪税控系统公司未向税务行政机关申请或没按规定缴纳税费的发票”,该文档早已全篇废除。

三、无法控制税票风险性及解决

遇到这种情况,企业有什么风险及其怎么看待?

假如能联系到销货方,和销货方核查缘故,假如是因为缘故(一),如经销商未抄税原因导致,联系对方立即抄税,抄税结束后则发票的异常状态便会消除,即如果真未抵税进行,等经销商抄税进行,确定无法控制情况解除后再认证抵扣;若早已申请抵税,建议关注那张发票的情况或是联系对方进行抄税后红冲并再开。

不过现在一般是连接网络状况下登陆开票系统全自动抄报税,具体这类原因的无法控制特别少,公司碰到通常是别的三条原因引起的,也是今天关键探讨的难题,即因为上下游企业异常,造成下游企业被牵涉的现象。

公司被税务局告之存有无法控制税票或是遭受税务事宜通知单(如实例),应该怎么处理呢?

1、所得税

(1)抵扣进项税额风险性

假如并未申请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暂时不验证;早已申请抵扣进项税额的,除A级纳税人外,作进项税转出解决。税务通知单一般会指出转出期内,假如没有明确,需要和当地方税务局沟通交流下转出期内。

针对A级纳税人,能够暂时不转走,自收到税务行政机关通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直接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明确提出核查申请办理(需要提交背景资料)。经核实上游客户早已纳税申报的,可以不用开展转走。

这样的事情,实务中一般是没法抵税进行了,尽管政策规定“针对销货方早已纳税申报的发票,应由销货方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出示书面证明,并且通过核实系统软件回应购方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该无法控制税票可以作为购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凭据”,因为增值税是依据销项税和进项税等汇总申报,仅依据申报单难以证实销货方早已申请缴纳税费,能够争得递交税务局核查下,或是争得按购入额占销货方当月申报的销售额的比例来抵税进行。

参照现行政策:《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无法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审批》(国税发[2008]607号);《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出现异常所得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9年第38号)。

(2)税款滞纳金和处罚风险性

此外,依据国税发[2000]187号,针对善意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涉及税款滞纳金和罚金,所以需要尽可能表现自己是善意取得,防止交纳税款滞纳金和罚金。那到底什么是“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经营者获得虚开发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解决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和《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经营者善意取得虚开发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解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要求:

“真诚”需要满足5个条件:

①存有真实买卖;

②税票所注明的总数、额度与实际买卖相符合;

这一点需要注意,就算业务流程是真实的,方式也需要满足条件,提议税票和合同中约定的数量金额保持一致,以防税务局以此条要求借口,让企业补交税款滞纳金和罚金。

③销货方名字、图章和真正买卖相符合;

④应用了其所在省(自治州、市辖区和省级城市)的专票;

⑤并没有证据表明购料方晓得销货方所提供的专票要以非法行为得到。

2、所得税

所得税抵扣主要依据是国家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8年第28号,那无法控制税票能否所得税抵扣呢?

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照真实有效、合理合法、相关性标准。真实有效就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正,且开支早已具体产生;合理合法就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方式、由来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相关性就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说反映的开支密切相关并有证明力。

针对无法控制税票和虚开增值税票的概念并不完全等同于,无法控制偏重于上游客户失去联系走逃情况,虚开发票偏重于业务流程的真实性,可是无法控制又常常伴随虚开发票,上游客户走逃失去联系背后的原因通常是虚开发票。

如果被界定虚开发票的性质,那已不符合合理合法(由来不符合规定),危害所得税抵扣;

假如并不是虚开发票的发票,达到真实有效、合理合法、相关性标准能够抵扣,实际上所得税一部分也提到了业务流程的真实性、形式的合理合法,真实有效必须企业有背景资料足够证明,如有关的协议合同、会计账务处理、资产转帐及其货运物流凭据等相关材料。

假如业务流程真正,可是开票的确不合规,怎样处理呢?

依据28号公告,如果企业获得了不合规发票,若开支真正且已具体产生,应当在本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税票补,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别的外界凭据符合规定的,可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但是对方通常早已走逃没法换开税票,公司在补开、换开税票、别的外界凭据环节中,因另一方销户、撤消、依规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行政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没法补开、换开税票、别的外界凭证的,可持以下资料确认开支真实有效后,其开支容许抵扣:

综上所述,公司接到无法控制税票,先不认证发票,如果已经抵税开展进项税转出,与此同时公司尽可能根据背景资料向税务局说明原因,最大限度减少损害,提前准备资料和税务局说明原因,尽量减少所得税税款滞纳金和罚金,争得所得税抵扣,背景资料参照如下所示:

(1)和销货方的合同或是协议书;

(2)资产转帐证明或银行回单;

(3)会计账务处理和明细分类账:存款账或现钱日做账、接到税票时相对应的记帐凭证和明细分类账、应交税金明细分类账;

(4)发票清单;

(5)相匹配所属期的增值税申报表;

(6)公司没法补开、换开税票的证明(涉及到得话);

(7)物流单据:如运输发票、运输合同、进库票据等。

补充一点,如果企业收到的并没有是税务局下发的税务事宜通知单,仅仅接到协查通知(如下图所示),或是税管员立即打电话告之公司配合调查,表明该问题还未定性,上游客户还被税务稽查中,必须下游企业相互配合给予一些资料,应按照税务局规定申报背景资料,事儿还未到无法控制的水平,也建议公司提早搜集备好以上背景资料,提早保证心中有数。

四、风险防控

接到无法控制税票实际上已是过后事宜,怎样避免接到无法控制税票呢?

1、坚决不买发票。

2、健全供应商准入和资质审查:运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网、天眼查、总局官网等网址,可以查看公司有没有问题存续状态、人员规模(和交易额是否相符)、业务范围(选购的货物等是不是在对方业务范围以内)、创立日期(创立时间较短的企业深思熟虑)、处罚信息等;

实地查看:有没有具体的生产制造经营地址,经营规模是否相符,对外地新经销商或是廉价经销商要格外关注。

3、支付方式和时间:交易中假如占有主导权得话,尽可能开票后一段时间后再支付,或是钱款尽量减少一次性交货,融合公司具体情况选取最有益方法;

4、对公转账,特别是在大额交易尽量减少现钱转帐。

5、材料健全:针对大额交易,提议签署书面合同,与此同时别的交易中的资料,如结算清单、提单等,让采购员收到后立即交到会计存留;

6、发票查验:获得税票后到查验平台查验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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