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度一次性奖金怎么计算缴纳个税
2022-11-03 16:58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调整本人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等测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方式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二条的相关规定,经营者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独立作为一个月薪水、薪金所得测算缴税,并按以下记税方法,由义务人派发时代收代缴。(一)先把员工当月内所取得的全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于 12个月,按照其商数明确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若是在派发年终一次性奖励金的当月,员工当月劳务报酬所得小于税收法律法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度一次性奖金扣减 “员工当月劳务报酬所得与花费扣除额的净额”后的余额,按照上述方法明确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员工本人当月内所取得的全年度一次性奖金,按此条第(一)项确立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测算缴税,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1.倘若员工当月劳务报酬所得高过(或等于)税收法律法规费用扣除额的,可用公式计算为:
应纳税所得额=员工当月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2.倘若员工当月劳务报酬所得小于税收法律法规费用扣除额的,可用公式计算为:
应纳税所得额=(员工当月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一员工当月劳务报酬所得与花费扣除额的净额)×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第三条的相关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经营者,该记税方法只可以选用一次。
因而,员工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应按照上述规定计税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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