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外经证预税费回机构所在地怎么交税?
2022-12-02 17:08
开外经证预税费回机构所在地怎么交税?
第三十二条 经营者到外县(市)临时性从业经营活动的,理应在外出生产运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书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出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下称《外管证》)。
第三十三条 税务行政机关依照一地一证书的标准,签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0日,最多不能超过180天。
第三十四条 经营者必须在《外管证》标明地开展生产运营前向有关税务行政机关送检备案,同时提交以下有效证件、材料:
(一)税务备案有效证件团本;
(二)《外管证》。
纳税人在《外管证》标明地销售商品的,除上传之上有效证件、材料外,应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请查验货物。
第三十五条 经营者出门运营活动,应向经营场所税务行政机关填写《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付清税金、缴销税票。
第三十六条 经营者必须在《外管证》有效期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外管证》缴销办理手续。
为何需要办理外经证?
由于经商者第一次去异地从业经济行为,需办理外经证。
经营者需去外县(市)从业经营活动,可凭以下材料、证实到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需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办《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1.税务登记证书(团本);
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3.出门经营地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租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适用经营者到外省市销售商品的);
4.建设工程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规划许可证或工程开工报告原件和复印件(适用经营者到外省市从业建筑工程的)。
第二,税务行政机关审理,审批并颁证 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承担税务备案管理方法环节单位审理经营者填报的申请办理,经审础确认无误,依照一地一证书的标准签发《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出门销售商品的,证实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从事生产、运营纳税人出外运营,在同一地总计超出180天,必须在营业地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第三,销账 出门运营活动后,经营者应当10日内将经营场所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标明生产经营情况加盖印章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办销账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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