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个月损毁税票丢失如何处理?
2022-12-07 17:22
上一个月损毁税票丢失如何处理?
答:已作废发票早已废止,丢失不必报失.
有关规定如下所示:
(一)遗失、失窃税票汇报
经营者产生遗失、失窃增值税发票和普票时,应该马上到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办税厅税票审理岗汇报,领到《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没法详细纪录遗失、失窃增值税发票的,填写《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填好好后交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
(二)审理、审批
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税票审理岗核对表证材料后,出具《税务公文领到通知书》交经营者,并把相关资料转送相关发票管理办法岗,各自作如下所示解决:
1、遗失、失窃增值税发票的,责令经营者将《〈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和"挂失登报费"一并邮递我国税务报刊社,在《我国税务报》公布声明作废;
2、遗失、失窃普票的,在本地大众传播媒介公布声明作废.
(三)验销税票
经营者公布声明废止后,持期刊原件和以下材料到发票管理办法岗验销税票.
增值税发票如何废止?
假如是当月得话立即废止就行了,在开票系统中找到发票作废、随后找到我需要废止的发票抬头点一下废止,并把开出去发票三联所有搜集以后盖紧作废章就行了.记牢要将废止发票保留以便下一次买发票税务验旧时备查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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