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间产生以物换物商贸应怎么办理抵扣进项税额
2022-12-21 16:05
公司之间产生以物换物商贸应怎么办理抵扣进项税额?
答:
依据国税发[1996]155号通告,对商贸企业采用以物换物、以货抵账、以物投资方法买卖交易,取货企业可凭书面协议及其与其相匹配的增值税发票和运输成本普票,明确进项税,报税务征缴行政机关准许给予抵税。
以物易物是指什么意思?
答:
以物换物或以物易物说白了,是指通过自己现有的物件/服务和他人互换,以获得其他人物件/服务项目,是一种目前贸易模式出现的时候现有的交易规则。先于人们会用贷币作交易以前,人们已明白以物换物。以物易物有别于交易,并没应用一切钱财作买卖的一种手段,因此以物换物不一定是一场交换价值。
但在现今日社会发展,以物换物是一种视作的经营行为,它指的是市场销售彼此不是以货币结算,而是用同样价款的货品彼此清算,完成货品销货的一种方式。
在司法实践中,以物换物的双方需作销货解决,以自己传出的物品计算销售总额并测算销项税额,以分别接收到的货品按照规定计算购料额并测算进项税。需要注意,在以物换物过程中,可分别出具合法合规单据,如接收到的货品不可以依法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或其它合理合法单据,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公司之间产生以物换物商贸应怎么办理抵扣进项税额?”不知道各位是不是都清楚了。以物换物是远古时代的交易规则,如今有的时候公司相互间也要用到,如果你们有不懂的问题,立即咨询老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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