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特殊经营者企业所得税不可定额征收?
2023-02-24 15:09
提出问题具体内容:什么特殊经营者企业所得税不可定额征收?
回应具体内容:一、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做好<所得税定额征收方法(实施)>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要求:“……
特定行业、专项计划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企业纳税人不适合本办法。以上特殊经营者国家实行税务质监总局再行确立。”
二、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所得税定额征收多个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377号)、《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修订所得税2个行政规章的通知》(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6年第88号)要求:“一、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所指‘特殊经营者’包括以下类别的公司:
(一)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实施细则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类公司所得税减免制度的公司(不包含仅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要求不征税收入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司、第二十八条所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二)汇总纳税企业;
(三)上市企业;
(四)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小贷公司、车险公司、证劵公司、期货交易所、金融控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代理记账公司、典当行等金融机构;
(五)财务会计、财务审计、资产报告评估、税务、房地产评估、土地估价、工程预算、侓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商标代理、商标代理公司以及其它经济发展公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六)我国税务质监总局规定的其他公司。”
三、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流程所得税处理方法〉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四条要求:“公司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要求的情况,税务行政机关可以对其过去应交企业所得税按定额征收形式进行征收管理,并逐渐标准,与此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不得事前明确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按定额征收形式进行征缴、管理方法。”
四、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所得税定额征收有关问题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2年第27号)要求:“一、主要从事股份(个股)投资业务的公司,不可核定征收企业企业所得税。
……
三、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之前年度并未处理以上事宜,依照本公告的相关规定解决;早已处理,不会再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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