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企业申请

本人免费赠予房地产个人行为的税款筹划

2021-09-03 17:32

住宅免费赠予个人行为可分成一般赠予个人行为(包含承继、遗书、离异、抚养关联、亲属赠予)和别的免费赠予个人行为两大类。本人将根据免费受赠方法获得的房屋对外开放市场销售征缴增值税时,两大类免费赠予方法获得住宅的买房時间有所区别:对一般赠予个人行为方法获得的住宅,其房屋的买房時间按个人行为前的买房時间明确;对根据别的免费受赠方法获得的住宅,该住宅的买房時间依照产生受赠个人行为后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契税完税凭证上标明的时间段明确。对承继、赠予方法免费出让房产的个人行为,免税土增。

对受赠人获得赠予人免费赠予的房产,再度出让此项房产的,在交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资产出售收益扣减受赠、出让住宅全过程中交纳的税费及相关有效花费后的账户余额为应缴税收入额,按20%的税率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在计税本人受赠房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可查账征收,务必严苛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要求按实征缴。对本人免费赠予房产个人行为,税务行政机关对受赠人将全额的征缴房产契税。

实例:
A、B与a、b均为亲子关系,D与d系表兄弟、堂弟。A、B、D均有一套2003年6月1日自房产开发企业订购的住宅(不属于普通住宅、不属家中唯一日常生活用地),并获得房屋所有权证、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和房产开发企业出具的二十万元的市场销售不动产发票。所不一样的是:

1.A将该住宅于2005年6月1日赠予给a,a于2008年6月1日对外开放市场销售;2.B将该住宅于2005年6月1日市场销售给b,b于2008年6月1日对外开放市场销售;3.D将该住宅于2005年6月1日赠予给d,d于2008年6月1日对外开放市场销售;假设该住宅每一年增值2万元,房产税税率为3%,合同印花税忽略。
第一种状况(计划方案一):
(1)A赠予a住宅系一般赠予个人行为免交增值税,不用交纳城建税、教育附加费。
(2)受赠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时交纳房产契税 (20 2×2)×3%=0.72(万余元)
(3)a于2008年6月1日以三十万元卖出时,其定居時间已超出5年。依据《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质监总局调节房地产业增值税相关现行政策的通告》(税务总局[2006]75号)要求,本人将订购超出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开放售卖的,按其房屋出售收益减掉选购住宅的合同款后的额度征缴增值税。
应交纳增值税:(20 2×5-20)×5%=0.5(万余元)
与此同时,应交纳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0.5×(7%+3%)=0.05(万余元)
(4)本人因改进家庭条件而出让原自购住宅,纬向税务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审批,凡定居满五年或五年之上的,免于征缴土增。
(5)对受赠人获得赠予人免费赠予的房产后,再度出让此项房产的,在交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资产出售收益扣减受赠、出让住宅全过程中交纳的税费及相关有效花费后的账户余额为应缴税收入额,按20%的税率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因而,a应交纳个人所得税=(20十2×5-0.5 0.05)×20%=5.89(万余元)
之上A与a总共交纳税金:0.72 0.5 0.05 5.89=7.16(万余元)

第二种状况(计划方案二):
(1)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国家财政部、住建部提升房地产业税务管理的通告》 (国税发[2005]89号)要求,自2005年6月1日之后本人将订购超出2年 (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开放售卖的,按其房屋出售收益减掉选购住宅的合同款后的额度征缴增值税。
B市场销售给b住宅时,应交纳增值税=(20 2×2-20)×5%=0.2(万余元)
与此同时,应交纳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0.2×(7% 3%)=0.02(万余元)
(2)B定居仅有2年,对没满三年的应按照规定计税土增。
应交纳土增=(2×2-0.2-0.02)×30%=1.134(万余元)
(3)B应交纳个人所得税=(20 2× 2-20-0.2-0.02-1.134)×20%=0.5292(万余元)
(4)本人对外开放市场销售住宅,需持依规获得的房子所有权资格证书,并到地区税务单位申请办理开票。这时,b可获得24万元税票。
(5)b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时交纳房产契税(20 2×2)×3%=0.72(万余元),房产契税完税证标明的买房時间为2005年6月1日。
(6)b于2008年6月1日以三十万元卖出时,其定居時间为三年。依据税务总局[2006]75号 调节房地产业增值税相关出台政策要求,自2006年6月1日起,本人将选购不够5年的房屋对外开放售卖的,全额的征缴增值税。
b应交纳增值税=(20 2×5)×5%=1.5(万余元)
与此同时,应交纳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1.5×(7%+3%)=0.15(万余元)
(7)b已定居三年,对定居满三年没满五年的,递减征缴土增。

应交纳土增=(30-24-1.5-0.15)×30%×50%=0.65(万余元)
之上B与b总共交纳税金;0.2 0.02 1.134 0.5292 0.72 1.5 0.15 0.65 0.74=5.6432(万余元)

第三种状况(计划方案三):
(1)D赠予d住宅系别的免费赠予个人行为免交增值税,不用交纳城建税、教育附加费。
(2)受赠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时交纳房产契税(20 2×2)×3%=0.72(万余元)
(3)d于2008年6月1日以三十万元卖出时,其定居時间为三年。依据税务总局[2006]75号文档要求,自2006年6月1日起,本人将选购不够5年的房屋对外开放售卖的,全额的征缴增值税。
b应交纳增值税=30×5%=1.5(万余元)
与此同时,应交纳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1.5×(7%+3%)=0.15(万余元)
(4)d已定居三年,对定居满三年没满五年的,递减征缴土增。
应交纳土增=(30-24-1.5-0.15)×30%×50%=0.65(万余元)
(5)对受赠人获得赠予人免费赠予的房产后,再度出让此项房产的,在交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资产出售收益扣减受赠、出让住宅全过程中交纳的税费及相关有效花费后的账户余额为应缴税收入额,按20%的税率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因而,d应交纳个人所得税;(30-1.5-0.15-0.65)×20%=5.54(万余元)
之上D与d总共交纳税金:0.72 1.5 0.15 0.65 5.54=8.56(万余元)

根据对以上实例三种状况的测算,得到第一种、第二种、第三种状况各自交纳税金7.16万元、5.6432万元、8.5六万元。可以看出:使用价值均为二十万元同一天获得的住宅,2年后赠予或出让、五年后均按三十万元出让,这期内交纳税金按从小到大排序为计划方案二、计划方案一、计划方案三。深入分析以下:
1.一般赠予方法好于别的免费受赠方法。计划方案一、计划方案三均属先赠予后出让受赠住宅,但计划方案一系亲属间的赠予、属一般赠予个人行为,计划方案三系非直系亲属间的赠予、属别的免费赠予方法,因为两大类免费赠予方法的不一样,导致计划方案三获得住宅的买房時间比计划方案一晚确定了2年,进而使计划方案三出让受赠住宅因定居時间不够五年享有不上差额征收增值税政策优惠。实际上,对别的免费赠予个人行为视作发生了一次房产买卖,买房時间交替为赠予后的新时间,恰好是税收法律为了更好地预防有些人运用假赠予偷漏税款、提升房产交易本人免费赠予房产税务管理的关键对策。此外,因为税制改革要求“对本人免费赠予房产的,税务行政机关不可向其开售税票或是委托开票“,因此,受赠人也就没法获得下一次出让时可抵税的税票。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