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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这一部分人的薪酬不可以以工资薪金所得在抵扣!

2022-04-18 17:18

  有那样一部分人们在公司领到的酬劳,财务会计上可能是要计入“员工薪酬”的,可是税收法律上却很有可能不认同这些人的员工真实身份,其酬劳就无法以工资薪金所得在所得税前开展扣减。

  一、财务会计上员工薪酬包括的“人”范畴

  (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的全部工作人员,含全职的、做兼职和临时性员工。

  (二)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但由公司宣布任职的工作人员

  (三)根据中介服务签署用工合同,为公司给予与本企业员工相近服务项目的工作人员。

  (四)公司出示给员工另一半、儿女、受瞻养人、己故员工遗属以及他收益人等的福利,也归属于员工薪酬。

  二、税收法律上员工薪酬“人”的范畴

  (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司产生的合理性的工资薪金所得开支,准许扣减。

  (二)《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公司工资薪金所得和员工福利费等开支抵扣问题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5年第34号)有关劳动派遣的要求

  公司进行外界劳动派遣用人所具体造成的花费,需分二种状况按照规定在抵扣:依照协议书(合同书)承诺立即付款给派遣公司的花费,应做为业务费开支;立即付款给员工本人的花费,应做为工资薪金所得开支和员工福利费开支。在其中归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开支的花费,准许记入公司工资薪金所得总金额的数量,做为测算别的各类有关花费扣减的根据。

  (三)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的要求

  包含员工食堂、员工淋浴室、理发室、医务所、幼儿园、养老院等团体福利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社会保险金、公积金、业务费等,只有以“员工福利费”的为名按照规定抵扣,不可以以“工资薪金所得”开展抵扣,变向降低了“人”的范畴。

  三、财务会计与税务的差异分析

  税收法律有关“人”的要求范畴显著低于财务会计上的范畴。

  并未推行分离出来办社会发展功能的公司,其含有福利单位员工的薪水等只有以员工福利费按照规定开展抵扣。

  劳动派遣用人税务上分成了两大类,在其中公司立即付款给员工本人的酬劳才可以同时以“工资薪金所得”在抵扣,不然只有以业务费在抵扣。

  针对零工或做兼职的酬劳,财务会计上全是归属于员工薪酬的范畴,可是税务上应依据具体情况开展区别,很有可能一部分是要按业务费开展抵扣。

  公司出示给员工另一半、儿女、受瞻养人、己故员工遗属以及他收益人等的福利,针对这一部分开支可以确实的是不可以以“工资薪金所得”开展抵扣。假如合乎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要求的,其有效开支可以员工福利费等开展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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