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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及有关花费企业所得税抵扣实例实解

2022-04-25 17:14

编者按:工资薪金所得及有关成本是公司最根本的成本新项目之一,基本上各个公司都是会涉及到相对应税务解决,但因为所得税认同的工资薪金所得总金额规范和财务会计核算规格中间具有一定的差别,三项经费预算的抵扣也是有一定的占比限定,因而经营者务必在本年度申请时对于该项开展相对应的纳税调整。2016年度年度汇算清缴已经进行中,为协助经营者精确把握工资薪金所得及有关花费抵扣有关现行政策,保证年度汇算清缴顺利开展,今天专栏将以实例方式对工资薪金所得及有关花费抵扣问题开展专题讲座解读,供我们了解参照。

工资薪金所得及有关花费企业所得税抵扣实例实解

案例一:A企业2016年具体付款工资薪金所得总金额600万余元(在其中为员工付款“五险一金”100万余元,长期性员工薪水300万余元,编外人员薪水120万余元,临时工工资50万元,派遣员工薪水30万余元),产生员工福利费开支90万余元,拨缴工会会费12万余元、产生职工教育经费14万余元(假定以上员工与企业均签署了合乎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书,派遣合同承诺由A企业立即向用人工作人员付款薪水)。

1、A企业2016年度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要求容许做为三项经费预算(员工福利费、工会会费、职工教育经费)扣减数量的工资薪金所得总金额各自多少钱?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公司工资薪金所得及员工福利费扣减问题的通告》(国税函〔2009〕3号)(下称“国税函〔2009〕3号文”)要求,工资薪金所得总金额,就是指公司依照以上要求具体派发的工资薪金所得总数,不包括公司的员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会费及其养老保险金、个人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金和公积金。

因而,A企业2016年工资薪金所得总金额为600-100=500(万余元)。

2、A企业2016年度容许开展抵扣的三项经费预算(员工福利费、工会会费、职工教育经费)各自多少钱?应怎样开展纳税调整?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条例全文要求,容许公司个人所得抵扣的三项经费预算(员工福利费、工会会费、职工教育经费)占比各自为工资薪金所得总金额的14%、2%和2.5%; A企业2016年容许抵扣的三项经费预算(员工福利费、工会会费、职工教育经费)额度各自为:

员工福利费扣减额度=500×14%=70(万余元),纳税调增额=90-70=20(万元)。

工会会费缴纳额度=500×2%=10(万余元),纳税调增额=12-10=2(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减额度=500×2.5%=12.5(万余元),纳税调增额=14-12.5=1.5(万元)。

3、针对工资薪金所得可按照规定税前列支的差异种类的员工,A企业应各自提前准备什么证明文件存留归档?

A企业关键按用人時间的时间长短来对员工开展区划,操作实务中,大量的是考虑到劳派,并非時间长度,为方便实际操作,可按下列归类提前准备相匹配的证明文件:

(1)编外人员(包含零工、季节工),与公司签署长期性或短期内劳动合同书或协议书,合乎国税函〔2009〕3号文的要求,其工资薪金所得容许在抵扣。公司应给予工资明细明细、劳动合同书(协议书)文字、个人所得税全体人员全额的申请证实及个人所得税代收代缴证实;如果是股份制公司则应给予股东会、董事会、薪酬联合会或有关监督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所得规章制度;如果是国企,则还应给予国资公司核准的薪水薪酬文档。企业支付给无基本工资员工的劳务报酬所得,如能给予个人所得税按“薪水、薪酬所得的”交纳或申请的证实,容许做为工资薪金所得开支在抵扣。

(2)退休返聘工作人员,如与重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用人办理手续、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本人获得的工资按“薪水、薪酬所得的”征缴个人所得税的,容许做为职工薪酬在抵扣;如未与重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用人办理手续,本人获得的工资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缴个人所得税的,按业务费在抵扣。公司应出示有关劳动合同书或协议书,及其个人所得税交纳或申请证实等材料。

(3)内退工作人员,未到退休年龄规定,并未撤销劳动合同书,公司已一次性或分期付款付款日常生活补助的内部结构退养员工。一次性或分期付款付款的日常生活补助容许在抵扣。公司应给予内退成员名单、劳动合同书或协议书、内退协议、日常生活补助明细等材料。日常生活补助不属于税收法律规范的工资薪金所得开支,不可做为记提员工福利费、工会会费、职工教育经费等三项费用的数量。

(4)劳务用工(劳动派遣用人),用工公司应保证与劳动派遣公司签署的劳动派遣用工合同或协议书、劳务费发票等材料。针对接纳外界劳动派遣所具体造成的花费,因为A企业是立即付款给员工本人的,因而可由A企业区别为工资薪金所得开支和员工福利费开支,工资薪金所得开支一部分准许记入公司工资薪金所得总金额的数量,做为测算别的各类有关花费扣减的根据。

还要注意的是,本实例中假定A企业是付款给派遣公司而不是立即付款给员工本人的,则必须获得劳务费发票做为扣减凭据,该项也不可记入公司工资薪金所得总金额的数量。

实例二:B公司为企业(税率25%,从业国家非限定和严禁领域),总资产1500万余元,我厂员工总数90人,另接纳人力资源派遣企业的外派用人20人。企业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累计520万余元,成本累计490万余元,实际组成如下所示:工资薪金所得总金额120万余元(没有“五险一金”,在其中10万余元为付款给我厂残废员工的薪水,另有20万以业务费方式立即付款给派遣公司),员工福利费15万余元,工会会费2万余元,职工教育经费3万元,别的成本累计350万余元(假定除以上收益、成本费和花费外,该公司无别的业务流程产生,有关花费凭据合理合法合理)。

1、B企业2016年容许开展抵扣的三项经费预算(员工福利费、工会会费、职工教育经费)各自多少钱?

B企业的工资薪金所得总金额为120万余元,但按照《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公司工资薪金所得和员工福利费等开支抵扣问题的通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5第34号)第三条要求,公司进行外界劳动派遣用人依照协议书(合同书)承诺立即付款给派遣公司的花费,应做为业务费开支,不可做为工资薪金所得开支,因而,以上B企业工资薪金所得总金额应去除以业务费方式立即付款给派遣公司的一部分,即税收法律认同的工资薪金所得总金额为120-20=100(万余元)

因而三项经费预算容许抵扣的额度各自为:100×14%=14(万余元);100×2%=2(万元);100×2.5%=2.5(万余元);

工会会费未超标,员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各自超出额度,纳税调增金额如下所示:

员工福利费调减额=15-14=1(万余元);

职工教育经费调减额=3-2.5=0.5(万余元)。

2、B企业2016年度的应纳税额应多少钱?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条例全文及《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税务〔2009〕70号)的相应要求,公司按置伤残工作人员的,在依照付款给残废员工工资按实扣减的基本上,可以在预估应纳税额时依照付款给残废员工工资的100%加计。

因为B企业2016年付款伤残人薪水10万余元,因而容许加计10万余元,即作缴税调增10万余元。

B企业2016年应纳税额=520-490 1 0.5-10=21.5(万余元)。

3、B企业2016年度能不能享有中小企业企业所得税特惠?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条例全文和有关资料要求,2016年享有小型微利企业的规范为:从业国家非限定和严禁领域,年应纳税额不超过30万余元,且合乎1、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余元;2、别的公司,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余元。

B企业从业国家非限定和严禁领域,应纳税额为21.5万余元<30万元,归属于企业,总资产1500万余元<3000万元均满足条件,但从业人数依据要求应包含接纳外派用人的总数,B企业从业人数为90 20=110>100人。

因而,B企业2016年不符享有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的标准,不能享有中小企业企业所得税特惠。

实例三:C企业为高新企业,2016年年度汇算清缴前账目营业利润为500万余元,当初账目工资薪金所得总金额为390万余元(没有“五险一金”,在其中100万余元一季度申请时记提未发,但截至年度汇算清缴申请时已所有派发),员工福利费为60万余元(在其中10万余元为现钱派发的通信补助,该补贴在员工工资薪金所得规章制度中有明文规定,且固定不动与工资薪金所得一起派发),工会会费为6万余元,职工教育经费为30万元。企业本年用以“三新”新项目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为100万余元(含“五险一金”),用以员工选购商业险付款了30万余元。

1、C企业2016年一季度申请时记提未发的100万余元工资薪金所得能不能开展抵扣?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公司工资薪金所得和员工福利费等开支抵扣问题的通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5第34号)第二条要求,公司在年度汇算清缴完毕前向员工具体支出的已冲减的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准许在汇缴本年度按照规定扣减,因为C企业工资薪金所得总金额中一季度未发的100万余元在汇缴前早已派发,因而,此项可以实现抵扣。

2、C企业2016年度容许公司个人所得抵扣的职工教育经费占比多少钱?

依据《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高新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抵扣现行政策的通告》(税务〔2015〕63号)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高新企业产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开支,不超过工资薪金所得总金额8%一部分,准许在预估应纳税额时扣减,超出一部分准许在之后本年度转结扣减。C公司归属于高新企业,因而,容许公司个人所得抵扣的职工教育经费占比为8%。

3、C企业2016年容许开展抵扣的三项经费预算(员工福利费、工会会费、职工教育经费)各自多少钱?是不是必须开展纳税调整?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公司工资薪金所得和员工福利费等开支抵扣问题的通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5第34号)第一条要求,纳入公司员工工资薪金所得规章制度、固定不动与工资薪金所得一起派发的福利性补助,符合要求的,可做为公司产生的工资薪金所得开支,因而,C企业员工福利费中现钱方式派发的10万余元通信补助可做为工资薪金所得总金额数量,即C公司的工资薪金所得总金额为390 10=400(万余元),员工福利费具体应是60-10=50(万余元)。

容许抵扣的员工福利费额度:400×14%=56(万余元);

容许抵扣的工会会费额度:400×2%=8(万余元);

容许抵扣的职工教育经费额度:400×8%=32(万余元)。

因而,三项经费预算均未超过规范,不需纳税调整。容许扣减的三项经费预算额度分別为60万余元(在其中10万余元通信补助以劳务报酬方式抵扣,50万余元以员工福利费方式抵扣);6块和30万余元。

4、C企业2016年度经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额多少钱?

“三新“新项目产品研发人员工资开支(含“五险一金”)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要求可加计50%,因而,可缴税调增100×50%=50(万余元)

员工付款的商业服务保险费用20万余元,依据要求不可抵扣。

三项经费预算不用纳税调整。

因而,C企业纳税调整后应纳税额=500-50 20=47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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