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金现行政策是不是持续!操作实务提示
2022-05-06 17:05
现行政策根据
1.《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个人所得改动后相关政策优惠对接问题的通告》(税务〔2018〕164号)第一条第(一)项要求,居民个人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合乎《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调节本人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等测算征缴个人所得税方式问题的通告》(国税发〔2005〕9号)要求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划入当初综合所得,以全年度一次性奖金收益除于12个月取得的金额,依照本通告应附按月转换后的综合性所得税税率表(下称月度税率表),明确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独立测算缴税。
居民个人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还可以挑选划入当初综合所得测算缴税。
自2022年1月1之日起,居民个人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应划入当初综合所得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2.《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调节本人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等测算征缴个人所得税方式问题的通告》(国税发〔2005〕9号)要求:在一个缴税年内,对每一个经营者,该记税法子只可以使用一次。
操作实务了解
1.要是没有最新政策,自2022年1月1之日起,居民个人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应划入当初综合所得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假如仅有一种挑选,有年终奖金的居民个人,本人所得税税负要不差不多、要不提升,不太可能降低。
(1)有年终奖金的居民个人,如挑选划入当初综合所得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税款少,自2022年1月1之日起,税赋差不多;
(2)有年终奖金的居民个人,如挑选独立记税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税款少,自2022年1月1之日起,划入当初综合所得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税赋提升。
2.2021年度的年终奖金——依照收付实现制缴个人所得税
举例说明:公司于2022年1月份派发2021年年终奖金,即本人2022年1月份获得年终奖金,如沒有最新政策,应划入当初综合所得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不可以适用独立测算个人所得税的现行政策。
(1)2021年度获得年终奖计税方式是不是早已“选用了一次”的分辨:
根据申报期分辨:2021年2月-2022年1月份依照独立记税申请年终奖金,就归属于2021年度获得年终奖计税方式“选用了一次”。
根据派发期分辨:2021年1月份-2021年12月份依照独立记税申请年终奖金,就归属于2021年度获得年终奖计税方式“选用了一次”。
(2)假如2021年2月-2021年12月份未依照独立记税申请年终奖金,一定要爱惜可能是人生道路最后一次年终奖金独立记税的机遇。
(3)假如2021年度,在2个企业得到年终奖金,预缴税款时都能够都挑选“独立记税”,可是年度汇算清缴时要挑选追究其哪一笔奖励金独立记税并做好调节,您还可以将所有奖励金划入综合所得记税。
3.综合所得挑选
(1)对存有一笔或分多笔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的经营者,您在申请办理本年度汇缴时,个人所得税APP和普通合伙人电子器件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会给与“存有奖励金,请在详细信息中开展确定”的提醒,经营者可以在“奖励金记税方法挑选”的基本功能中,挑选“所有划入综合所得记税”或是“独立记税”。您可以追究其哪一笔奖励金独立记税并做好调节。自然,您还可以将所有奖励金划入综合所得记税。
(2)年度汇算清缴时,提议逐笔奖励金独立记税/所有奖励金划入综合所得计算,测算各应缴个人所得税额,挑选最少应纳税所得额。
配件:月度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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