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企业申请

2019年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方法

2022-06-27 16:52

修定后新《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1月1日就需要宣布实行了,就在间距这一天仅存4天的情况下,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下发《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税务总局〔2018〕164号),将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现行政策增加了3年。普通人只能从温暖的被子里钻出来,去学习培训此项一个新的缓冲期现行政策。

实际上现行政策非常简单,只要记牢三个方面的转变就可以了:

转变1:经营者有权利挑选应用或是不使用

将决定权下发给居民个人,是新政中最大的红包,特别是一些平常收益非常少、且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总金额不高的经营者,如:全年度工资薪金所得总金额(包含老板们本年度一次性派发的奖励金以内)扣减专项扣除后的账户余额,不够6万余元的经营者。相对于她们而言,一直以来,全年度一次性奖金都要交纳最少3%的税金,实在是一件不公平的事儿。新《个人所得税法》将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所得的)推行按年综合性缴税,对这种中低收入经营者而言,无疑是一个福利——全年度一次性奖金按年综合性缴税时不必须缴税了!

税务总局〔2018〕164号文件要求:居民个人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还可以挑选划入当初综合所得测算缴税。既考虑了高收入居民个人现行政策衔接的必须,也考虑到了中低收入居民个人的明显呼吁。经营者是不是挑选运用缓冲期的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现行政策,完完全全在于自身的确定!!针对同一个公司,员工工资差别过大的,可能会发生一部分高收入居民个人挑选应用,另一部分中低收入居民个人不挑选应用,老总在制订薪酬规章制度的情况下,能够大量地考虑到薪酬规章制度自身的激励作用。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挑选可用或是不适合,公司做为代收代缴扣缴义务人并没有决定权,挑选应用或是不使用?何时应用?是每一个居民个人经营者自己的选择。

转变2:计税方法在原现行政策上简单化提升

与国税发〔2005〕9号文相比,原全年度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普通人曾将它简单地归纳为:一看二加三扣除,四找征收率五测算;收益总体算一次,全年度只有有一次。简单五步法,就可算结算准税款。可是税务〔2018〕164号文要求的新的全年度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从融入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按年记税的制度规定,进行了简单化、提升。计税方法由原来的五步简单化到三步,普通人归纳为:一挑选、二均值、三找率、四测算。

一挑选:便是经营者优先挑选是不是应用一个新的全年一次性奖励制度,不挑选的,奖励金必须划入当初综合所得测算缴税,步骤中断。挑选得话,就进入到下一流程。

二均值:在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期内,居民个人挑选可用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现行政策的,立即以全年度一次性奖金收益除于12月获得的金额去找征收率。而不会再象原现行政策那般,需先减掉本月收益不够扣减花费(2018年10月1日后为5000元)的差值后,再除于12月。针对当初上岗不满意12个月的员工,现行政策并没得出除数变化明确,都是除于12月,而不是具体的上岗月。

三找率。征收率的搜索,必须在按月计算后的综合性所得税税率表格中开展。依照全年度一次性奖金收益除于12月获得的金额,搜索并明确理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四测算。将所有的全年度一次性奖金额度独立做为一次收益,根据确认的征收率和速算扣除数,独立测算缴税。计算方法为: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度一次性奖金收益×税率-速算扣除数。

转变3:是代收代缴而不预扣预缴

居民个人挑选可用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现行政策,全年度只有一次机会,且依照最新政策测算后税款,由付款所得的的义务人给予代收代缴。在第二年3月——6月期内,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已可用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现行政策的收益理应做为居民个人本年度综合所得的扣除项目,从所有的综合所得中进行扣减,不会再列入年度汇算清缴。依照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现行政策缴纳进库的税金,也不当作居民个人本年度预扣预缴的税金,列入年度汇算清缴已年利税范畴。

需要注意的是,是不是挑选可用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现行政策,和公司派发的奖励金类别并无关系,可以是公司的本年度奖赏、绩效奖励、……,也可以是企业员工获得的一次额度畸高的奖励金。问题的关键取决于居民个人的挑选,你可以选择划入综合所得,还可以挑选并只有一次选择并可用全年一次性奖励制度,而不管是哪些奖励金。

实例:某公司2019年11月底派发全年度绩效奖励,某管理层甲得到奖励金12万余元,某员工乙得到奖励金3万余元。截止到11月底,除代缴专项附加和此项奖励金外,管理层甲已总计获得工资薪金所得收益11万余元,员工乙获得工资薪金所得收益3.3万余元,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甲、乙应如何选择并缴税。

针对管理层甲:其除该绩效工资外,扣减专项扣除后,11月底的累计收入已做到并超过了累计扣除花费55000元,自行选择可用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现行政策。企业应依照甲的挑选,将奖励金做为一次单独的收益,给予测算并代扣代缴税款。其计算过程如下所示:

测算月平均值:120000/12=10000元

搜索征收率、速算扣除数:在按月计算后的综合性所得税税率表格中,搜索得知可用10%的征收率,速算扣除数为210.

测算税款:120000*10%-210=11790元

假设该管理层甲2019年共获得代缴专项扣除后的各类薪水、奖励金总计320000元,无专项附加扣除和其它扣减,在2020年3月年度汇算清缴时,其本年度综合性记税的总收入额中,理应扣减一次性奖金120000元。全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为140000元(320000-60000-120000),可用10%征收率,速算扣除数2520,年度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40000*10%-2520=11480元。

针对员工乙:因总计工资薪金所得收益扣减专项附加后远远地小于60000元,所以可挑选划入当初综合所得测算并交纳个税。11月份应将绩效工资和本月总计工资薪金所得合拼,并预扣预缴税金。本月企业应延付该员工个税:(33000 30000-55000)*3%=240元。

假设该员工2019年共获得代缴专项扣除后的各类薪水、奖励金总计70000元,无专项附加扣除和其它扣减,在2020年3月年度汇算清缴时,其本年度综合性记税的总收入额中,不可扣减一次性奖金30000元。全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为10000元(70000-60000),可用3%征收率,年度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3%=300元。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标签: 个人所得税法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