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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在所得税扣缴里的易错点

2022-08-04 17:35

工资薪金所得不但可以直接在所得税抵扣,也将确定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费用的扣减额度,是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中非常值得关注的重点事宜。最近一段时间,小编在整理客户数据时发现,不少企业对工资薪金所得的税务解决重视程度不够,存有一定程度的税务风险性。那样,对劳务报酬开展合规管理税务解决,实际操作方面需要关心什么要领呢?

易错点一:支付对象并不是公司员工

依据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范,公司所发生的科学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许扣减。工资薪金所得,指公司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就职或是受聘的员工的所有现钱方式或是货币性形式的劳务报酬,包含标准工资、奖励金、补贴、补助、年尾涨薪、加班费,以及与员工就职或是受聘相关的收益性支出。

从现行政策具体规定里看,薪水薪酬的支付对象,一定要“在本企业就职或是受聘的员工”,主要包含在企业就职或受聘的宣布员工,公司聘用的季节工、零工、见习生、返聘人员,以及由公司直接向本人支付费用的派遣员工。现阶段,税收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注重公司必须与这种工作人员签订合同。公司在分辨工资薪金所得的支付对象是不是合规管理时,能够密切关注下列事宜:他是不是在企业就职,是否与公司存有聘请与被劳务关系,在企业是否存在“岗位”或“职位”,是不是实行企业统一的考勤管理、考核机制,是不是听从单位的管理制度管理等。

打个比方,A企业2020年一共有员工300人。在其中,经理、总经理和财务经理总共3人,统一由其集团母公司立即委任,并下达就职书,这3人和总公司立即签订合同,但一直在A企业就职,由A企业发工资,且由A公司负责其工作计划及绩效考评。除此之外,10人为因素派遣公司派遣人员,其薪水由A企业立即派发;3人为因素实习人员;2人为因素保洁员,归属于零工;其他工作人员均是与A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宣布员工。2020年,A企业请总公司业务骨干,在业余时间向其员工进行为期一年的培训工作,由A公司负责与这些业务骨干本人签订劳务合同,并支付培训费用。

对A公司来说,总公司的业务骨干没有在A企业就职和受聘,归属于外界企业工作人员,向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应做业务费解决,不可记入工资薪金总额;经理、总经理和财务经理3人因为具体在A企业就职,合乎税法规定的“在本企业就职”标准,A企业支付的酬劳,归属于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能够抵扣;其他工作人员则属于在A企业就职或受聘的员工,A企业所付款的工资都是属于公司工资薪金所得,能够抵扣。

易错点二:抵扣范畴不足标准

工资薪金所得的发放方式不但包含现钱,并且包含货币性方式。

货币性形式的劳务报酬在日常工作中偏少产生,那如果企业向员工发放了实体类劳务报酬,也应当归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例如,许多企业便以实体方式,向员工派发生产制造奖、质量奖等各种奖赏。这种奖赏算不上现钱,却也归属于支付给员工的奖励金,是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要折算成一定的价值,划入工资薪金总额,开展抵扣。但是,如果企业向员工发放的是福利性质的实体,如逢年过节时发放的米、面、油等,因这种实体不属付款员工的必要劳动酬劳,仅仅公司附加给员工发放的福利,不可记入工资薪金所得,而应作为福利费开支,按比例分配在所得税税前列支。

值得关注的是,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公司工资薪金所得及员工福利费扣减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下称“3号文件”)的规定,企业对具体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已依法履行了个税代扣代缴义务。也就是说,企业需要依规代收代缴个税,向员工派发工资薪金所得才可以抵扣。实务中,一些企业会固定不动每月派发通讯补贴,在财务核算时并没把它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反而是计入“通信费”科目中,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又立即把它划入工资薪金总额开展抵扣。公司假如忽视代收代缴通讯补贴相对应个税,这一部分通讯补贴,将不能记入工资薪金所得开展抵扣。

除此之外,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公司工资薪金所得和职工福利费等开支抵扣难题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5年第34号)第二条要求,公司在所得税清算结束前,向员工具体支付的已冲减扣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准许在扣缴本年度按照规定扣减。实务中,许多企业在年底冲减了年终奖金,但到第二年的3月~4月才能派发。对这一部分开支,只要符合工资薪金所得的条件,也可以在抵扣。

易错点三:独特要求无法足够重视

除开按月支付给员工的必要劳动酬劳外,公司很有可能还存在其他一些向员工付款工资薪金所得特殊的情况,需合规管理确定工资薪金总额。

例如,越来越多上市企业可以通过股权激励方式,授于员工员工持股计划、个股期权等。在制定员工持股计划,并授于激励对象时,公司应按照该股票的投资性房地产及总数,测算明确上市企业有关本年度成本或花费,做为获得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溢价增资。对员工持股计划推行后立即能够行权的,上市企业能够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账面价值与激励对象具体行权付款价格的差值,记入当初上市企业工资薪金支出,按照税法规定开展抵扣。

打个比方,孙先生2019年1月获得甲上市企业授予的个股期权15000股,授于日股价为每一股8元,施权价为每一股6元,该个股期权自2020年2月起可行权。假设孙先生于2020年2月28日行权10000股,行权当日股票市价为每一股10元。孙先生2020年2月28日行权时,获得“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额=(10-6)×10000=40000(元)。这时候,A公司应先这40000元划入公司工资薪金总额,在所得税税前列支。

国企需注意,依据《国务院令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国资公司管控公司推行工效挂钩方法薪水抵扣相关管理方法问题的通知》(国有资本发分派〔2004〕209号)要求,公司抵扣的计税工资不能超过依据经审核批准的工效挂钩计划方案提取的效益工资总金额。公司在效益工资总金额范围之内具体发放的薪水,能够抵扣;效益工资中用以创建薪水贮备一部分,只有在具体派发本年度抵扣;提取的效益工资改变用途的,不得在抵扣。假如国企早已列入职工薪酬同经济收益挂勾管理方法,一旦具体派发金额超出功效批件的职工薪酬,超过一部分将不能抵扣,必须作纳税调增解决。

此外,因为激励公司安装伤残人,所得税法要求,公司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还可以在符合要求标准前提下,依照支付给残废员工工资的100%加计。

(作者单位:中税正德税务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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