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所得税多个制度的通告》(税务[2005]165号)第五条要求:"经营者一经评定为宣布一般纳税人,不可再变为小规模纳税人。" 依据上述要求,假如公司做为宣布一般纳税人,即便...